大额可转让存单的特点有哪些?

大额可转让存单的特点有哪些?

大额可转让存单(简称NCDs主要特点是流通性和投资性。

具体表现在:NCDs具有自由流通的能力,可以自由转让流通,有活跃的二级市场;NCDs存款面额固定且一般金额较大;存单不记名,便于流通;存款期限为3~12个月不等,以3个月居多,最短的14天。

1961年, 花旗银行在美国创建了第一份大型可转让存单。

目的是稳定存款和扩大资金来源。由于当时市场利率上升, 活期存款不盈利, 利率极低, 目前的定期储蓄存款也受联邦法规的约束, 利率上限有限, 存款从银行流入高收益的金融工具。大型可转让存单的高利率可以在两级市场转移, 对吸收存款有很大的好处, 这种新的金融工具诞生了。

大型可转让定期存款证除了在银行发挥稳定存款的作用外, 被动更换银行存款, 等待客户主动签发存单, 以吸收资金, 更加积极主动的债务管理和资产管理, 存单买家也可以根据资金状况买卖, 调整自己的资金组合。

扩展资料:

大额可转让存单存在的问题

大型可转让存单吸引了大量具有期限多、利率高、可转让等优点的储户。这对丰富银行的资金来源具有一定的意义。然而, 目前正在开发的大型可转让存款证存在几个问题:

1、存单难以转让。

我国二级证券市场尚未完全形成, 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已开始从事证券交易业务, 但也由于各种原因而萎缩, 经济落后地区和县乡两级是根本不可能开始证券交易业务。此外, 人们对二级证券市场没有强烈的投资意识, 在证券交易所购买证券的廖廖少很少。

因此, 大型可转让存单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流动性弱和可转让性强, 造成了 "转让" 存款单难以转让的情况。

2、诱导非法投资行为。

由于存单难以转让, 不能提前提取, 有的人在特殊情况下利用持有人的特殊需要, 以低价飞行购买, 有的甚至执行购买活动。

3、挂失手续不完备。

根据存单, 注册的大型可转让存单可能会丢失, 新的存单可以在 1 0天后重新签发。注册存单的转让, 经买卖双方和证券交易机构背书后生效, 与原开证行没有关系。这就将存单的转移与报告的损失分开, 容易给存单到期带来麻烦, 甚至损失银行资金。

银行很难核实持有人是否在存款单到期前 1 0天将存款证转账, 并立即将存款银行通过丢失报告的方式骗取现金。

4、发行存单并没有得到广泛使用。

有的银行有大量个人储蓄和公共存款轻的想法, 存单只发给个人, 而忽视了存单在吸收企业间歇性、闲置资金方面的作用。

5、我国关于法律制度的法律规范, 特别是大型可转让存单的法律规范不够完善。

我国关于大型可转让存单的法律法规只有两项, 一项是票据法, 二是大型可转让存单的管理办法。虽然这两项法律法规的颁布弥补了我国票据市场的法律空白, 但这两项法律法规仅从宏观指导上对大型存单的签发、具体细节进行了介绍。交易没有作出相关规定。

6、缺乏创新。

我国的大型可转让存单业务基本上是从国外学到的, 基本上差别不大, 这使得我国的大型存款单业务可以避免走弯路, 但同时也盲目地阻碍了我们的发展 "复制影响了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 禁止巩固我们的思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额可转让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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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8
特点:
(1)传统定期存款记名、不可流通转让;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不记名、可流通转让。
(2)传统定期存款金额往往由存款人意愿决定,数额有大有小,并不固定;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金额通常是固定的,并且面额较大。
(3)定期存款通常按照期限长短有固定利率;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利率既有固定的,也有浮动的,且一般比同期限定期存款利率高。
(4)定期存款可以提前领取本金和利息;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不能提前支取,其期限在两星期到一年之间,多为1~4个月。
拓展资料:  
大额可转让存单存在的问题
1.存单难以转让。
我国二级证券市场尚未完全形成, 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已开始从事证券交易业务, 但也由于各种原因而萎缩, 经济落后地区和县乡两级是根本不可能开始证券交易业务。此外, 人们对二级证券市场没有强烈的投资意识, 在证券交易所购买证券的廖廖少很少。因此, 大型可转让存单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流动性弱和可转让性强, 造成了 "转让" 存款单难以转让的情况。
2.诱导非法投资行为。
由于存单难以转让, 不能提前提取, 有的人在特殊情况下利用持有人的特殊需要, 以低价飞行购买, 有的甚至执行购买活动。
3.挂失手续不完备。
根据存单, 注册的大型可转让存单可能会丢失, 新的存单可以在 1 0天后重新签发。注册存单的转让, 经买卖双方和证券交易机构背书后生效, 与原开证行没有关系。这就将存单的转移与报告的损失分开, 容易给存单到期带来麻烦, 甚至损失银行资金。银行很难核实持有人是否在存款单到期前 1 0天将存款证转账, 并立即将存款银行通过丢失报告的方式骗取现金。
4.发行存单并没有得到广泛使用。
有的银行有大量个人储蓄和公共存款轻的想法, 存单只发给个人, 而忽视了存单在吸收企业间歇性、闲置资金方面的作用。
5.我国关于法律制度的法律规范, 特别是大型可转让存单的法律规范不够完善。我国关于大型可转让存单的法律法规只有两项, 一项是票据法, 二是大型可转让存单的管理办法。虽然这两项法律法规的颁布弥补了我国票据市场的法律空白, 但这两项法律法规仅从宏观指导上对大型存单的签发、具体细节进行了介绍。交易没有作出相关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10-20
①不记名,且可在市场上流通并转让;
②一般面额固定且较大;
③不可提前支取,只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
④利率既有固定的,也有浮动的,一般高于同期限的定期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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