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需办理的程序有哪些?

如题所述

办理辞职手续程序

一、辞职人员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陈述辞职的理由和去向;

二、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到辞职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经审核批准后,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转交《辞职申请表》和人事档案;

四、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一般不得辞职;

五、辞职人员提出辞职申请超过3个月,所在单位仍不给办理辞职手续的,辞职人员可直接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辞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请注意“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人事部的文件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以后,就视为国务院的规定,这是我国特有的国情决定的。因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就应该优先适用国务院的规定。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单方面辞职,应提前6个月提出即解除《聘用合同》,而其它不在编的人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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