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培训班是需要向哪个国家部门申请?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规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申请筹办民办培训机构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一式二份):

(一)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办学目的、宗旨、举办者、培训职业(工种)、培训规模、培训层次、培训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办学的可行性分析等;

(二)举办者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主要包括:住址、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等;单位举办还应提供法人登记证书,联合办学还应提供联合办学协议书;

(三)拟办民办培训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设施设备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机构,应出具场地产权证明,租赁或借用场地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合同及公证材料,同时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证明。资产证明须提交经国家认可评估、验资机构出具的开办资产评估、费用验资报告,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四)筹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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