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中的自我本我超我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1923年弗洛依德建立起了精神分析更为正式的结构模式,这一模式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概念所定义,它们代表了人类心理功能的不同侧面。

    本我(id)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部分,从出生日起算即已存在。构成本我的的成分是人类的基本需求,如饥、渴、性三者均属之。本我中之需求产生时,个体要求立即满足,故而从支配人性的原则言,支配本我的是唯乐原则。例如婴儿每感饥饿时即要求立刻喂奶,决不考虑母亲有无困难。 

    自我(ego)是个体出生后,在现实环境中由本我中分化发展而产生,由本我而来的各种需求,如不能在现实中立即获得满足,他就必须迁就现实的限制,并学习到如何在现实中获得需求的满足。从支配人性的原则看,支配自我的是现实原则。此外,自我介于本我与超我之间,对本我的冲动与超我的管制具有缓冲与调节的功能。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结构中居于管制地位的最高部分,是由于个体在生活中,接受社会文化道德规范的教养而逐渐形成的。超我有两个重要部分:一为自我理想,是要求自己行为符合自己理想的标准;二为良心,是规定自己行为免于犯错的限制。因此,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从支配人性的原则看,支配超我的是完美原则。

    本我是人生来就有的一些本能,欲望和冲动!它遵循快乐原则!只要快乐就行。  超我:遵循完美原则,像一些道德准则!自我界于两者之间,即要满足本我的需求,又不会违背道德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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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29
本我即原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标乃是求得个体的舒适,生存及繁殖,它是无意识的,不被个体所觉察。
自我,其德文原意即是指“自己”,是自己可意识到的执行思考、感觉、判断或记忆的部分,自我的机能是寻求“本我”冲动得以满足,而同时保护整个机体不受伤害,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为本我服务。
超我,是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想的部分,它是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内化道德规范,内化社会及文化环境的价值观念而形成,其机能主要在监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为,超我的特点是追求完美,所以它与本我一样是非现实的,超我大部分也是无意识的,超我要求自我按社会可接受的方式去满足本我,它所遵循的是“道德原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10
在心理动力论中,本我、自我与超我是由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之结构理论所提出,精神的三大部分。1923年,弗洛伊德提出相关概念,以解释意识和潜意识的形成和相互关系。“本我”(完全潜意识)代表欲望,受意识遏抑;“自我”(大部分有意识)负责处理现实世界的事情;“超我”(部分有意识)是良知或内在的道德判断。

本我为与生俱来的,亦为人格结构的基础,日后自我及超我即是以本我为基础而发展。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由先天的本能、欲望、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理需要。本我具有很强的原始冲动力量,弗洛伊德称其为力比多。本我是无意识、非理性、非社会化和混乱无序的。本我只遵循一个原则——享乐原则(pleasureprinciple),意为追求个体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饱足与性欲的满足,以及避免痛苦。弗洛伊德认为,享乐原则的影响最大化是在人的婴幼儿时期,也是本我思想表现最突出的时候。[1]

简单定义:依据理论,本我代表所有驱力能量的来源。

自我
心理学上的自我(ego)这个概念是许多心理学学派所建构的关键概念,虽然各派的用法不尽相同,但大致上共通是指个人有意识的部分。

自我是人格的心理组成部分,是从本我中逐渐分化出来的,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其作用主要是调节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它一方面调节着本我,一方面又受制于超我。它遵循现实原则,以合理的方式来满足本我的要求。这里,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由此,个体学会区分心灵中的思想与围绕着个体的外在世界的思想。自我在自身和其环境中进行调节。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人格的执行者。

另一易混淆的概念是自性(self),则包括无意识。心理学上关于自我的研究的方法上十分复杂,并常牵涉到哲学中的形而上学。

简单定义:是自己意识的存在和觉醒。

超我
超我(superego)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其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是道德化的自我,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而来,其形成是社会化的结果。超我遵循道德原则,它有三个作用:一是抑制本我的冲动,二是对自我进行监控,三是追求完善的境界。在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超我是父亲形象与文化规范的符号内化,由于对客体的冲突,超我倾向于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而对“自我”带有侵略性。超我以道德心的形式运作,维持个体的道德感、回避禁忌。
第3个回答  2013-10-26
弗洛尹德将人格结构分为三个层次:本我、自我和超我。

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由先天的本 能、欲 望所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各种生 理需要。本我具有很强的原始冲动力量,弗洛尹德称其为力必多。本我是无意识、非理性、非社 会化和混乱无序的。它遵循快乐原则。

自我是从本我中逐渐分化出来的,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其作用主要是调节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它一方面调节着本我,另一方面受制于超我。它遵循现实原则,以合理的方式来满足本我的要求。
超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次,是道 德化了的自我,由社 会规范、伦 理道德、价 值观念内化而来,其形成是社 会化的结果。超我遵循道 德原则,它具有三个作用:一是抑制本我的冲动,二是对自我进行监控,三是追求完善的境界。
在人格结构里,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相互交织在一起,构成人格的完整。它们各自代表了人格的某一方面,本我是生物本能我,自我是心理社会我,超我是道德理想我。它们各自追求不同的目标,本我追求快乐,自我追求现实,超我追求完美。当三者处于协调状态是,人格表现出一种健康状况;当三者互不相让,产生敌对关系时,就会产生心理疾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10-26
个体对自己存在的觉察在潜意识型态下的思想以道德心的形式运作,维持个体的道德感、回避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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