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按揭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如题所述

一、办理住房按揭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按揭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合法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探亲证等;

2、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收入或其他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如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款流水;如果是外籍人士还需提供个人纳税单据、居住证明;如果是个体经营者还需提供自有营业执照、银行帐单等;

4、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5、借款人与售房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6、已支付不低于所购房产全部房价30%的首期购房款证明;

7、该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二、按揭贷款的办理流程

1、签订购房合同

购房者要和售房者签订购房合同,这一步骤需要注意审查房屋是否具有“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购房者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3、银行审查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4、办证办理保险

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并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此外还需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5、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借款人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账户,同时,售房者也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6、发放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者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贷款条件:
(1)贷款资格: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已及时、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无停缴、欠缴现象发生,缴交率不得低于5%。
(2)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自建、翻建、大修住房须持有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有关审批文件。
(3)具有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在单位开)
(4)具有购建房总价值25%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文件。(首付收据)
2、贷款额度、期限:
(1)额度:核定为最高不超过职工购建房总价值的75%,但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5万元,同时不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十倍。
(2)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但借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后五年。
(3)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国家政策性贷款,具有利率低的特点,还款实行月均等额还本付息制度,贷款人可提前还清贷款,贷款利息计算到还清贷款当月,以后利息不计。
(4)贷款审批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3、申请贷款程序:
贷款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出具下列证件:
新房:
1.、出具已备案购房合同正(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合同副本;
2、已付购房款发票(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增房补差最低25%);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如系单身须单位开单身证明,离异的还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4、贷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固定收入证明;
5、出具夫妻双方的个人征信报告(建行东城支行打印盖章);
注:以上手续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购房首付发票各复印3份;户口本、合同正本复印1份;收入证明复印1份。
二手房:
1、出具房屋权属档案查阅单;
2、出具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契约、契税发票;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如系单身须单位开单身证明,离异的还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4、贷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固定收入证明;
5、出具夫妻双方的个人征信报告(建行东城支行打印盖章);
注:以上手续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各复印3份;户口本、买卖契约、契税发票各复印2份;收入证明复印1份。建议你多复印点材料,因为到了银行等地还需要复印件,这样你办事时省钱又省力!

三、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可以!收入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你要办哪个银行,会给你个清单,上面有需要准备的资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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