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为了提升乡村教师的待遇,他们在享有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200—600元)之上,针对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的乡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每月至少发放300元的生活补助。
为了培养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确保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到公平、高质量的教育,甘肃省近日印发了《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该办法旨在到2017年实现全省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优质教师来源的多样化扩充,显著改善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并稳步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到2020年,目标是为我省的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师资支持,培育一支素质优良、乐于奉献且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根据该方案,乡村教师的补充渠道将得到有效拓展。省内师范院校的招生计划将得到统筹,培养模式将进行改革,精准免费培养能够胜任“小学全科”和“中学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实施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每年选拔家庭困难、学业优秀、有志于乡村教育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师范院校深造,定向培养并协议服务。此外,根据教师的健康状况,采取自愿原则,通过协议返聘退休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到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支教讲学,并提供一定的经费补助。
乡村教师的待遇也将得到提高。全面执行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的生活补助政策,省级财政将持续提供综合奖补,确保乡村教师的待遇总体上超过县城教师。全省乡村教师在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的基础上,还将获得生活补助,对于获得荣誉的教师,补助标准将适当提高。同时,将切实提升乡村学校班主任的待遇,在绩效工资实施总量的30%范围内(即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每人每月至少300元的标准,根据偏远程度和工作量,实行差异化的班主任津贴和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岗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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