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郡,大郡户口超过百万,小郡户口亦有数十万。汉代的人口有三千多万。
秦朝时有36个郡,到汉景帝“吴楚七国之乱”时,有54个郡,当时的郡还是相当大的,跟现在的省差不多。
到武帝时为削弱郡的实力,减小了郡的规模,把郡的数量增长到上百,当时大概有一千一百到一千四百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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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三国时,南方还没有开化,远不如北方发达。所以虽然东吴的地盘跟曹操的差不多大,但实力还是相差很多。江东一共六郡九十二县。
然后因为要监察地方官员,中央又把全国划分成十三个监察区,各个区派一个刺史,而每个刺史不会监察超过九个郡。所以汉代的荆州绝不是十个郡。
东汉初年时,荆州应该是分七个郡:南阳郡、南郡、江夏郡、零陵郡、桂阳郡、武陵郡、长沙郡。辖一百一十七县。后增置襄阳和章陵二郡。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单位之一。始见于战国时期。秦统一天下设三十六郡,后汉起,郡成为州的下级行政单位,介于州刺史部、县之间。隋朝废郡制,以县直隶于州。唐朝道、州、县,武则天时曾改州为郡,旋复之。明清称府。明 黄道周《节寰袁公传》:“又公(袁可立)为苏理时,郡守石昆玉以廉直忤中丞。”
所谓郡是指郡县,国是指封国,而郡国制则为西汉初实行的一种政治制度。郡和封国同是汉初地方高级的行政区划,郡直属于中央,封国则由分封诸王统治。
由是二者并行,使全国形成封国与郡国并存的郡国制度。但由于时间一久,封国势力逐渐坐大,形成尾大不掉之势,中央难于驾驭。故文帝时,贾谊曾建议削弱诸侯;至景帝,晁错更进一步提议削减诸王封地,由是诸王为求保障自身利益,起兵反对汉室,史称七国之乱。
及后景帝派周亚夫平定叛乱,诸王被杀。自此,景帝将王国军政大权、官吏任免权全归中央,分封王国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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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实行郡国制的目的:
实际上郡国制并不能加强中央集权,当初实行封国制的是汉高祖刘邦,他无非是想给跟他打下江山的臣子和刘姓家族一个交代,没有想过这样做会影响后来的大汉政权的稳定。 所以才有后来汉武帝刘彻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推行推恩令和附益法,让诸侯名存实亡,跟一般的富室没有什么两样,这才真正解决了王国和侯国的问题。
主要还是加强中央集权,但实行郡国并行制恐怕并非中央的本意,实行封国制是历史的残留,早晚有一天是要削藩的。原本的意思是笼络人心,加强中央集权,可是后来就不好控制了,这也是导致7国之乱的祸根。
郡设郡守、太守;王国则是皇室宗亲,用来分封。郡国并行是为了维护中央统治的稳定,防止反叛。西汉中期,郡国的数量已超过100个。从管理的层次和幅度看,已有调整原有的郡县两级地方行政体系的必要,否则不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于是中央政府便设立了巡行地方监督郡国守相的监察官员—州刺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汉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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