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建筑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监管

如题所述


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在传统项目管理模式(DBB)中,监理机构主要负责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等事项的监督管理,是工程施工环节的重要参建主体;监理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是保证工程建设符合强制性标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前提。
当前,监理工作普遍存在价格竞争无序、作用发挥不足、科技应用欠缺等问题,不仅不利于监理工作的系统性开展,长远来看也无助于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存在感”较低且“规范化”缺欠的监理现状,苏州市先后发布指导意见与实施方案引导完善监理工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1、推进监理服务价格合理化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后,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价格被全面放开。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过程中,监理行业却逐渐出现了收费标准低、配置要求高的不对称竞争现象,优质优价原则难以体现,工程质量更是难以保证,这迫切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监理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
与指导意见提出的“不低于苏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行业市场信息价格的监理收费”相对应,实施方案强调监理服务价格应以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监理行业服务信息价格》为基准,无论是招标还是非招标的监理项目,监理服务费都要和市场价持平,甚至高于市场价,以充分保证监理服务质量。另外,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在实行监理招投标时可继续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即在该基准价上下20%浮动。

不难发现,新政在继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旨在以“有形的手”辅助“无形的手”,打击“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的低价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




2、推进合同履行情况动态监管


近年来在工程监理的改革进程中,强化对工程监理的履约监管是主流方向:一方面,部分地区探索建立起了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和索赔制度;另一方面,保险市场也创新开发出了建设工程监理履约保证保险,以配套险种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人履行监理义务。
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前,新政要求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管理机构在核对人员配备、合同金额符合要求后形成《建设监理合同基本信息表》,而后将信息表推送给属地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在此基础上业主方可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中,新政明确将监理企业的履约情况纳入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和分值也将纳入监理招标的评分体系,实现“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
可以看到,新政旨在于事前把关监理人员配备与合同金额,加强监理企业的履约能力;并将事中考评、事后奖惩相结合,促使监理企业加大监理力度——通过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闭环,解决工程监理普遍存在的履约不够难题。




3、推进“实名制”管理


在建筑工人实名制如火如荼推行的当下,将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也是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的手段之一。这意味着,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同时,监理机构也应做好监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实名制管理。
新政强调监理企业应对照监理合同严格实行考勤制度,一方面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通过“实名制系统”考勤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另一方面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应作为监理月报的报送内容。在此基础上,监理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将作为行政他律、监理自律的必要内容,乃至监理项目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事实上,强化监理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有助于解决现场监理人员更换频繁、工程监理工作监督困难等问题,也是强化监理履约监管、提高整体监理效率的重要途径。相应的,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筑工人实名制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也得以加速落地。




4、推进监理记录仪使用


值得关注的是,温州等地试点初见成效的监理记录仪被苏州正式采用:新政要求监理企业为监理人员配备监理记录仪,以加强工程节点监理现场记录管理。这是工程监理机构应用现代科技手段,以“互联网+监理”模式提高监理实效的新尝试。
监理人员需遵循《监理工作记录仪现场记录要点和使用范围》,在进行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现场工作时,使用监理记录仪动态记录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所采集的影像资料将作为监理整改的有力依据,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



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取消强制监理,并着手试点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探索“监理+保险”的多元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在接轨国际、创新发展的同时,工程监理也应加快革新步伐。此次苏州即将实施的新政,一方面多措并举强化了监理的工作地位,传递了积极的行业信号,另一方面也启示监理行业:只有顺应变革,才能迎来机遇;只有创新求变,才不会被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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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07
筑讯中国整理:
针对当前建筑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从分析问题入手,提出一系列解决办法,比如: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全民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建立诚信档案,让员工及时再充电等手段,从而达到规范建筑市场,进一步做好质量与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理的有效措施
1. 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严格规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受现场施工人员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低的影响,并且缺乏安全意识,就会出现多岗位兼职、消极怠工等不良行为。因此,建筑施工单位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积极组织各种安全知识培训活动,促进施工人员的规范性操作,提高管理水平;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对单项、分项工程要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避免施工现场出现安全隐患,加大事故的监管力度。
2.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落实监管职责
建筑工程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并制定完整、科学的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监管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标准、条例,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行使监管职责。此外,还要加大执法力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要深入了解项目设计的要求,及时发现、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坚持“以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严格规范、约束工程实体的安全监督活动,依据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其生产作业进行监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系统的管理体制,将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施工环节中;改变传统被动的管理方式,对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的预防、分析、治理,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控制,从而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率,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3. 加强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
施工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卫生管理制度、门卫岗位制度,进行文明施工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牌图、围挡、材料堆放;及时淘汰落后的设施、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手段。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施工单位提供气象、水文等方面的信息资料,监督施工单位使用、购买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施工配件等,对施工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要严格处罚,限期改正,做好跟踪检查工作。监理单位要做好施工单位的审查工作,审查施工单位的操作资质证书、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认真审查施工机械、设施、设备,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和管理。
4.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对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建筑工程单位应加大重视力度,加大安全投入。应全面分析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要求,掌握施工现场工序的危险系数,保证购置数量足够、质量安全和功能完备的防护用具。还要重点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临时设备,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
5. 提高监督人员的监督水平,不断更新知识
有关建筑工程的监督人员要学法、懂法,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严格按照国家的监督政策、制度行使监督管理职能,不断完善自身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素质,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与时俱进,使监督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水平。
结语:总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是一个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由于建筑工程规模庞大,人员流动大,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就需要在企业内部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道工序中,加大监督、排查力度,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与质量,提高整个施工项目的安全系数。[4] 何沛.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7-07
建筑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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