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赔偿款分配问题 外嫁女

村里土地被征用 赔偿款已发放下来 现在存在的问题是 赔偿款分配不平等 村里干部开会 决定外嫁女不能参与分配 也就是说外嫁女分不到赔偿款
现在 我想问 我是外嫁女 但是我的户口还在原籍(并未迁出) 我是否真的没权利享受这土地赔偿款? 他们干部开会有这样的决定是否合法?他们有法可依吗?
还有 早在几年前 我也把我丈夫的户口迁入到我们村里(为了生产需要,我们在村里有一定的产业) 想问一下 我丈夫是否有权利享受这土地赔偿款?
还有孩子也随我们 户口也在村里 孩子是否有权利享受这土地赔偿款?
望专业解答

不管是在什么户口迁入的,也不论是男是女(现在都男女平等了,对于诸如外嫁女这个名词,在法律上是没有的。),只要是了征地公告发出之前,即户籍关系冻结之前。只要是本村户籍在册人员都应该按照本村人员来对待,测算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补偿工作。国家也是按照户籍人口进行补偿的。对于孩子来说,只要你是育龄夫妇,同时又不算超生的也应该作为户籍人口来对待的。
对于村干部的这种行为要坚决、合理的进行斗争,应为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真理是在你这一方的。
事情的真相只有一个,国家是对于你的丈夫和孩子有补偿的,村委会再分配的时候出现了问题。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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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06
户口在村里都有权利享受土地赔偿款,包括你的宝宝。村里干部开会做这样的决定是非法的,你可以去直辖市举报。(有规定好象是两年内户口迁来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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