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迁移到男方家需要什么手续,几天就办完了

如题所述

男方迁户口到女方家里需要的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3、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4、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5、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6、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7、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8、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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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23
首先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女方的户籍证明和现实表现证明,之后拿着这两个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男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证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等把准迁证办出来,直接把户口迁过来就可以的,祝你好运!
第2个回答  2019-01-23
在女方村委会开证明带上户口本结婚证到女方所在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很快的当时就可以搞定,然后把户口带到你所在派出所办理
第3个回答  2019-01-23

迁户口只要户主同意即可,也就是你父母家户口簿上的户主陪你到所在地派出所签字同意即可迁回。 

办理地点:公安局

带上房产证、迁移通知、原身份证、最好在辖区居委会那里也开张证明你住在那里,要是把你户口跟你父母户口一起的话就带上他们的户口本。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第4个回答  2019-01-23
时间不好,资料齐全应该二个人办完。
申请人至迁入地派出所申报,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申请;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同时提交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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