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里和一女士发生了矛盾,我站在她后面等着用水,距离有点近,她扭头看到我说我站在她后面吓到她了,言语辱骂我,我火了说了一句TMD,你是不是找事,昨天晚上的网是不是你断的(路由器在客厅,头一晚上10点多,她去了一下客厅网就断了,之前她曾多次故意断网),然后她用水杯泼我一身热水,我一生气将她摔倒了,结果她手中的玻璃杯子摔碎扎到了自己的手,流血了,她报警了,我被警察带走扣留一天,后来得知还怀孕了,事后一个月医院看好了,请问责任怎么划分?民警说我全责,医药费,误工费(对方没工作,还耽误我一天工作),交通费,营养费,明明是对方仗着屋里自己家人多欺负人。
现在构不成轻伤,现在警察调解,对方索赔1万,我不同意的话会被行政拘留吗?会有案底影响以后工作吗?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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