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再交第二年的保险费时需要将商业险和交强险分开,因为这两种保险的性质是不同的,所以在保费的计算方法上可能也存在差别。
交强险的价格是浮动的,所以第二年所需要交的费用会按照车主出险的次数、发生的交通事故等来实行浮动费率的计算。
关于汽车保险费用计算,另外如果有酒驾的情况的话,根据车主所在地的规定,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换句话说,司机违法越多,第二年缴交的交强险费用就越多,其根本目的是鼓励安全驾驶,预防交通事故。
汽车第二年保险费除了交强险的费用,还包括商业险的费用。商业险也会根据一些因素来实行浮动费率,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则就是,第一年出险记录多的,汽车第二年保险费就会上浮,出险记录少的,就能享受到保费优惠。
通常,保险公司规定如下这三种情况:
1、第一年没有出险;
2、出险次数在两次以下(包括两次);
3、第一年赔付金额低于保费金额。
如果车主符合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车主汽车保险费用计算将在第二年得到优惠的保险价格。如果车主在第一年多次出险,汽车第二年保险费肯定要上涨,甚至比第一年保费还高。
第二年汽车保险费用如何计算?通过这句话我们就可以知道汽车保险费用计算也是会分第一年,第二年的,所以车主要为自己的长远利益考虑,所以在平常的驾驶中要格外注意交通规范,不要出现违规现象。
车险第二年的交强险的保费是根据上一年度车险的出险情况和交通违法情况来计算的,即上年度无出险,保费会下降,出险次数多,保费会上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