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6分,第一次罚款500元。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第十七条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五百元罚款。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一千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遇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路段,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按照前两款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第九条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三)驾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四)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动力装置。送餐、快递等企业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有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企业一个月累计达三人次以上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该企业相关信息,并责令其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守法教育。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占用导流线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三)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占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四)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六)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在副驾驶位置,或者四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的;
(七)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百元罚款:
(一)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的;
(二)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三)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的;
(四)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
(五)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未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的。
一年内有以上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四次起每次处五百元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