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5个人,当初政府征用土地时我是成都户口,我们要了3个人的房子105平,现在5个人住就住不下了,当初我和孩子要的钱,一个人5.3万,除去我们自己买社保和房子装修就没有钱了,请问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