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残疾证的材料以及流程:
1. 先要提出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 等待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指定医院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并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残联审批备案。
扩展资料:
需要材料
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18位)、本人户口本。
一、申办范围
户籍在本区范围内,符合肢体、听力、言语、视力、智力、精神、多重残疾等残疾标准的申请人。
二、申办原则
办证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其本人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未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代为申办。
未成年残疾人(16周岁以下)、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智力残疾人,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无监护人的未成年残疾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智力残疾人,由其住所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或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三、申办程序
残疾人应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等表格一式两份,申请人准备5张二寸免冠近照,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鉴定检查,经医生鉴定检查后签署残疾鉴定意见,残疾人将鉴定结果等资料交到观音岩区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初审,初审后上报市残联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残疾人证》。
四、补办程序
1、由残疾人或残疾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2、《残疾人证》遗失补办公示证明在乡镇(街道)残联盖章和村(居)委会盖章后分别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示栏里公示。
3、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后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将申请和公示原件交到观音岩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申请补办,同时带上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五、残疾鉴定
残疾鉴定由区卫生局、残联联合下文授权确定具有残疾鉴定资格的医院及鉴定医师进行。
六、证件发放
经鉴定医师鉴定符合评残标准的申请人,必须由本人到区残联办理(重残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除外)残疾人证登记,并随带下列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一式两份。
残疾鉴定检测报告单;本人二寸免冠近照5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审核情况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经市残联审核相关资料通过后,申请人可到乡(镇)、街道残联领取残疾人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证办证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