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儿是江苏苏中农村,按原来的村民协商,并根据各村的具体情况和家庭人口的增减,约定五年、六年或八年土地调整一次,村民也都认可,也很和谐。可现在搞了个土地确权,一石激起千层浪,上一轮回(五年、六年或八年)又到期了,按原规又要重新调整田亩了,人口在上轮减少的死不肯调,说土地确权了,电视上说的三十年不变;人口增加了的说按原村规应该调,问到各级部门也没有一个清楚的说法!依现状土地确权证农村干部是不敢发,一发矛盾就激化,不发上面又说下面干部不作为。眼看村民之间就要打架,我们想社会安定的人该怎么办?从中央到地方,关于这个土地确权衍生出的这些问题,有没有一个具体的处理方法?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低层的农村干部发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