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按人头分,却在公公名下,儿媳离婚后能分吗

婚后婆家拆迁房子,按人头和房屋两部分拆,安置房按人头分。(公公,老公,自己,两个孩子,五个人平均拆人头费11万多,加上房屋拆30万多,房孑是公公名字,安置房按人头平均每人40平,单身户主拿双份。全家分房共240平,夫妻离婚,儿媳与两个孩子能分房吗?

您好,如果根据具体拆迁政策,拆迁时是按人头分配,且您的户口在被拆迁房屋的户口上的话,那么拆迁利益就是有您的份额的。但是因为该房屋登记在您公公的名下,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为此种情况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离婚时一般不予处理。您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一般来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婚后取得的房屋属于一方受赠或者继承而来,并且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话,那么该房产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归其个人所有。
对于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由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也是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屋归支付首付款方所有,剩余债务也是由其独自承担。对于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此外,如果离婚时该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对房屋进行处理,可以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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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7
离婚了应该是没有份了,孩子自然有份这个毫无疑问!离婚也就是解除婚姻,那么已经不在是他家里的人,所以应当没有理由还得一份。不过这种事情你还是咨询一下律师吧!追问

拆的时候算了我的份拆的,分的房子也算了我的一份平方呀,难道我那份要送给他们不成??

追答

算有你的份,那就可能有,如果不算那就肯定没有。

第2个回答  2019-02-17
当然能分啦
第3个回答  2019-02-17
这样可就便宜违反计划生育的户了,属实的可能性不大。现在拆迁谁愿意讲那么麻烦,直接就是一个旧房子换几套新房子,新房子大小也可以商量。追问

这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都是政策内,拆分房也是真实的这样

追答

不可能都是合法生育。相信全国有不违反计划生育的村,但是不是你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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