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钱是打给法院还是债权人?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民事判决以后,有执行判决工作或者维持判决书义务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应当直接将钱交给权利人如双方为了避免争议,并且经法院承办法官同意的,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中转。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扶养行为人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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