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什么案件,一般情况下,大部分案件都是可以全权委托律师来代理的,但是离婚案件,当事人是必须要出庭的。
离婚案件为何要出庭?
因为当事人必须要对于是否离婚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且这个意思表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通过代理人来进行表达的。除非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路途特别遥远。
或者有特别特殊的情况,无法出庭,法院才允许出具书面的意见,由律师代为表述,否则一般情况下是必须要出庭的。除此之外,其他的民事案件基本上律师都可以全权代理。
一般当事人与律师在签订授权委托书的时候,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一般授权,一种就是特别授权,如果是特别授权的话,就代表律师可以对整个案件进行全权代理。包括,立案,参加法庭辩论,新增或变更诉讼请求等,都可以全权处理。
当事人如果不方便或者不愿意的话,也可以不出庭。但如果是一般授权的话,当事人必须要对一些关键的环节,比如,确认诉讼请求等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律师是没有这个权限的。
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注意什么
良好的诉讼代理秩序需要法院和当事人共同维护。首先,我们要知道如何形成合法的委托诉讼代理关系。一般情况下,一套完整的委托手续包括下列数据:由委托人和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影本,代理人是律师的还有律师事务所所函,其中签名应当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本人签名。不符合委托诉讼代理手续的,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进行补充。委托诉讼代理权限方面,代理双方应当在诉讼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委托权限。如果是“特别授权”的,例如代为和解、变更放弃诉讼请求等,应该由委托人将授权事宜在诉讼授权委托书上予以明确,不能仅仅写明“全权代理”。如果授权委托书中权限为“全权代理”的,人民法院也将要求委托人和诉讼代理人进行补正,将代理权限予以明确。
其次,公民要有守法意识和防范意识,既要认识到滥用他人身份证件进行虚假代理会产生的严重后果,也要认识到防止本人身份证件被人滥用的重要性。对于老百姓来说,应自觉遵守诉讼代理秩序,依法依规进行诉讼;同时管理好自己的身份证明数据,防止部分人利用相关材料伪造诉讼代理手续,侵害自己的权益,实现其个人不正当目的,扰乱社会秩序。
对于法院而言,针对典型案件中出现的诉讼代理恶意违规情况的,要向律协或者司法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函,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对以牟利为目的,专门鼓动他人诉讼,甚至伪造诉讼代理手续进行虚假诉讼代理行为等扰乱正常诉讼秩序的人,要根据具体情况联合警察、司法行政机关、律协等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罚,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