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按请事假一天算,这是否合法?

如题所述

公司的正常运转,只有各自担负起自己的岗位责任,才能够产生效率。公司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盈利,如果其中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也是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事假一天算是扣一天工资,但前提是你得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说惩罚不是目的,是为了约束你。既然选择去一个公司上班,说明你认同了公司的理念就应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优秀的员工总是能够在遵守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无规矩不成方圆,就算制度有所缺陷。

拿了老板发给你的工资,做好本分的事情是天经地义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制度处罚标准的设定参考的依据是行业惯例,需要老板与员工相互体谅,老板可适当斟酌,免予处罚,公司制度也是如此,人性化的管理反而更能激发起员工的积极性。别人都遵守的事情为什么就是你不行呢?将心比心,互相体谅才能长久相处。对于员工迟到公司罚款的问题,还是存在一种争议的,大部分观点都是认为,只有法律授权范围内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企业作为一种营利性组织,没有罚款权。

如果员工迟到公司对员工进行罚款或者变相的抵扣工资,原公司对员工进行了罚款或者变相降低了工资员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企业来说,对员工进行管理确实也是必不可少的,关有的企业可以规定,如果员工这个月全勤可以发放全勤奖,如果员工迟到那么本月的全勤奖将扣除,这种额外提供全勤奖的方式,对于企业来说更具有自主权。无论怎么样,每一个职员都要遵守集体的考期制度,不早退,有事请假,但尽量少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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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26
这是不合法的,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如果自己不服公司的规定,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22-05-26
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公司的规定没有按照员工的权益,还有劳务合同法的规定制定。
第3个回答  2022-05-26
这样的规定是不符合法律的,而且是非常不规范的,应该要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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