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看守所出来的人要准备什么

如题所述

家属不需要任何手续,刑满释放看守所会给到期的人好释放证,把到期的人送到看守所最后一道门,打开门就获得了久违的自由!

(1)从看守所出来就不是犯人了,这一点很重要,自己要清醒已获得新的社会地位,自己首先在心理上不能矮别人一截。以后坚决拒绝犯人、劳改释放犯这样对你的称呼,要敢出声当即纠正别人,当然需要注意别太生硬。翻篇了,彻底翻过去,从今开始不卑不亢做和大家一样的人。
(2)几位网友说到的仪式,也有必要,但也不必太拘泥,除了换衣、洗澡这些到家该干的,恐怕还得多出去见见以往打交道的亲友,稳稳当当表个态(不在话语多少,是否动听),尽量恢复以前的社会关系。
(3)关键是对父母家人要多关心体贴,用尽短的时间搞清楚,你不在的这段日子里他们有什么变化,对你有什么希望,设法满足他们的心愿。至亲团聚,赢得命运转折,最当今考虑的还应该是他们,能找到一份稳定工作。

没有规定一定要家属去接人,除非是未必年人,就要家属去接。手续都是被羁押人办理的,不需要家属办事,也不用准备什么。
出所的时候,要进行出所登记,在《收押人犯登记表》里写明出所凭证、时间和所去地点。被羁押人出所时,当面点清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由本人在《财物保管登记表》(存根)上签字捺印,并收回其存留的《财物保管登记表》。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 看守所在被羁押人出所的时候,要进行出所登记,在《收押人犯登记表》里写明出所凭证、时间和所去地点。
被羁押人出所时,当面点清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由本人在《财物保管登记表》(存根)上签字捺印,并收回其存留的《财物保管登记表》。
扩展资料: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十二条 看守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
(一)拘留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通知立即释放的;
(二)逮捕后,办案机关发现不应当逮捕,通知释放的;
(三)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不起诉决定,办案机关通知释放的;
(四)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宣告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通知释放的;
(五)看守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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