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单位宿舍里自杀企业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某企业(工厂)的员工张某,可能因感情问题,在非工作时间于工厂宿舍内自杀身亡。随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及司法鉴定,最终确认为自杀。几天后,死者家属找到企业,要求赔偿15万元。



律师评析

一、员工自杀能否构成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所以,员工自杀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索要工伤赔偿。




二、自杀死亡是否属于非因公死亡?

“非因工死亡”是与“因工死亡”相对应的笼统的概念或说法。一般而言,非因工死亡是指非员工自身主观故意因素导致的死亡,如意外事件或疾病等导致的死亡。非因工死亡,政策法律法规明确了其家属可享受相关待遇。“自杀”是指自然人自愿或故意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它与患病死亡、意外死亡有着本质的区别。那么,员工自杀死亡能否归属为非因工死亡,其家属能否享受相关待遇?

目前,国家层面的法律对此并无具体的规定,但有些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对此有规定,如在广东地区,自杀便可享受非因公死亡待遇。

若所在地区也无相关规定,小律认为可以依照民法理论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员工的自杀确实是工作以外的其他因素引发,与工作毫无关系的,那么用人单位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是工作因素(如上级领导强迫、刁难、威胁、侮辱劳动者等)引发的,那么用人单位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关责任。





三、非因公死亡的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十四条的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死者本人工资”指按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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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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