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ght to、be supposed to do、should的区别为:意思不同、用法不同、侧重点不同。
一、意思不同
1、ought to:应该,应当,(表示期望或可能发生的事)应该。
2、be supposed to do:应当,应该。
3、should:(常用于纠正别人)应该,应当,(提出或征询建议)该,可以。
二、用法不同
1、ought to:ought常接不定式符号to,用作情态动词表示责任或义务时作“应该”解,表示劝告或推荐时作“应当”解,表示推论时作“可能会”解,但都不及must语气强烈。其否定形式为ought not to,也可缩写成oughtn't to。
2、be supposed to do:suppose的基本意思是指在证据不全、情况未确定时所作的猜想。可指缺乏确切的事实但可根据一些现象来推测,也可指提出合乎逻辑推理的假设来论证某事,还可指委婉地提出建议。
3、should:用于陈述语气,构成第一人称过去将来时、过去将来完成时以及过去将来进行时。用于主句中构成虚拟语气,should+动词不定式的原形,表示虚拟结果时指现在,表示推测结果时指将来。
三、侧重点不同
1、ought to:直接接动词原形,更多反映客观情况。
2、be supposed to do:表示根据规定或传统习惯人们不得不做的事。
3、should:表示主观看法,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