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人必须是深圳当地的户籍,并且不可以有外地户籍。但是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本市户籍条件限制。
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者属于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或者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含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
申请人在当地连续缴纳三年以上的社会保险或纳税证明。但是如果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者属于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或者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含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那么只需要在当地连续缴纳三年以上的社会保险或纳税证明。
申请人不可以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也不可以在之前的5年内转让过任何的住房。同时,申请人不能够购买深圳市政策性的住房,如经济适用房等。
申请人不可以享受过深圳当地的任何购房优惠政策的补贴。
年龄方面,第一队列应年满35周岁,第二队列应年满30周岁,并且是当地的单身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