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身份证没有户口本可以办户籍证明吗

如题所述

按正规办理流程不可以。

一、办理材料(以广东省举例):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书面申请报告(陈述事由及线索)。

二、受理条件

公民因身份证、户口簿遗失或特殊情况需要,本人或代办人可以到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注明:

1、公民从事有关活动,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足以证明身份的,公安机关无需再出具户籍证明。

2、非当事人或该家庭户内的人员,为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不出具户籍证。

扩展资料

《海口市公安局户籍信息查询和出具户籍证明工作规范》                 

第七条 申请人因《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者记载信息与公民实际情况不一致,申请出具户籍证明的,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不予受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申请人办理补办或者变更更正手续。

第八条 申请人需要查询户籍信息、出具户籍证明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填写《户籍信息查询申请表》。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第九条 单位申请人申请查询户籍信息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单位出具的查询户籍信息的书面申请。

第十条 公民申请人申请查询户籍信息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根据公民申请人的不同情况,提交材料之一:

1、本人办理的,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委托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受托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和受托人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登记户口的,还要提交《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县团级以上单位证明或住所地居(村)委会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或法院生效的裁定文书等);

3、监护人办理的,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县团级以上单位证明或住所地居(村)委会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或法院生效的裁定文书等),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能反映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的,可不提交监护关系证明。

(二)提交查询户籍信息的书面申请(签名捺指印)。

第十一条 出具户籍证明的范围和内容

(一)户籍证明内容包括公民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等信息以及变更情况;曾经登记在同户中的户主与成员间关系;户口注销情况;户口迁移情况;未落户证明等。

(二)因公民在公安机关变更更正过本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造成与公民其他证件信息不一致或无法正常办理业务的,可以出具户籍证明;

(三)因公民参加社会活动需要证明本人与其直系亲属的家庭关系,且户籍资料有记录的,可以出具户籍证明;

(四)因公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出具户籍证明的,可以出具户籍证明;

(五)因公民死亡,其直系亲属需要出具公民户口注销证明的,可以出具户籍证明;

(六)因银行公民储蓄存折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现《居民身份证》出现不符情况时,可以出具户籍证明。

(七) 居民身份证号码重错号,可以出具户籍证明;

(八) 国家机关和公证部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因履行职责需要,户籍资料有记载的,可以出具户籍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海口人民政府网-海口市公安局户籍信息查询和出具户籍证明工作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开具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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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5

没有户口本可以开户籍证明,持本人身份证,说明理由。

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身份证或者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

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

这种户籍证明是为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

扩展资料

办户籍证明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1、询问:由于我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的所。

2、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3、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

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此外,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的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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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2-02
  户籍证明去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打印即可。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落户程序:
  居民、职工家属“农转非”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成建制单位搬迁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退伍证、接受单位证明、配偶户口薄、结婚证上述证明到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兵团系统调动及家属、子女的
  在自治区人事劳动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数内,由本人凭兵团人事、劳动部门出具落户证明、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接受单位证明到公安局审批,市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人员
  由本人持(1)本人申请;(2)住宅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购房公证书或自建房手续;(3)工商营业执照。经公证的劳动合同书或单位证明及工作证(退休证);(4)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签署意见,经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县)局主管局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入学前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分配
  1、指分配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由本人持(1)报到证;(2)户口迁移证;(3)接受单位证明;(4)分到兵团驻乌单位,由兵团分办出具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审核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2、分配到民营科技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由本人持(1)就业合同书(公证书);(2)报到证;(3)科委民营科技办出具的证明(兵团分配的,由兵团工商联出具证明);(4)接受单位证明;(5)户口迁移证;(6)分配到市属非国有企业单位的凭市分办及就业指导报务中心出具的落户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大学毕业来我市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在乌市落户:
  来乌市工作满二年,交纳了二年社会养老金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来我市工作满五年,交纳了五年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可免交城市增容费办理落户。凭本人申请、大学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和各级人民政府人事、劳动、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或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及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凭证),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手续.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可以办理户籍证明。
1、带着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当场就可以办理。
2、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第4个回答  2015-03-29
可以的。不过由于中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所。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警方称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可作为户籍证明使用。也可以有权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证明身份,无需再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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