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自己家的东西构成盗窃罪吗

如题所述

盗窃自家财物,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依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若干解释》第8条的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偷拿家庭成员或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此处的“追究刑事责任”可为以下情形之一:
1、因盗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2、多次盗窃近亲属财物的;
3、近亲属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
4、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近亲属财产重大损失的;
5、近亲属是残疾人、孤寡老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
6、因盗窃导致近亲属死亡、精神失常或其它严重后果的。
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
“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同时又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愤慨,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多次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经教育不改,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安的;盗窃无生活来源的亲属财产,造成其生活困难,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挥霍浪费,无法追回,给家庭成员和亲属造成重大损失的;盗窃主观恶性深,多次在社会上盗窃,因种种原因限制而盗窃数额不大,而又转为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的;因盗窃造成家庭成员和亲属关系劣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应包括盗窃分居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即包括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财物,也包括盗窃共同生活的其他非近亲属的财物。
家庭成员勾结外人盗窃自己家里的或近亲属的财物,属于共同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对家庭成员也要与社会上其他同案犯区别对待。
偷盗自家财物如果获得谅解的,不算盗窃,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如果没有获得谅解的,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犯罪,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酌情从宽。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又到一年初始,元旦好时节,各地都笼罩在团圆和美的气氛中。但是我们不能只沉浸在美好的环境里,也要时刻注意,小偷们也到了“冲业绩”的关头。最近老是听见大家丢东西的声音,不是隔壁的张阿姨丢了几百块钱现金,就是爸爸的朋友李叔叔把儿子刚给换的手机丢了。那么,如果偷自己的东西,这算是犯了盗窃罪吗?
首先,还是要了解一下法律规定中,盗窃罪是如何定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司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公私财物一般指能被人所控制和占有,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且能被移动的物品。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物。
下面我们来看几个典型的案例。
一、偷拿自己家庭成员财物
金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仗着是家里的独子,且家境优渥,退伍后经常在外花天酒地。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金某手头没钱了,家里也表示再也不会给钱。于是金某动起了自己家的歪心思,回家偷家里的钱,还有首饰古董拿去抵押借高利贷,甚至把家里的房产证,公司营业执照拿去抵押,还偷走了用来给工人发工资的钱。金某的父母忍无可忍,最后亲自报警把儿子送进了警察局。
这起案件中,很明显金某偷的是属于父母所有的东西,而非金某自己所有的财物,这点已经符合了法律规定中的他人财物这一特点。并且金某偷盗的财物价值都比较大,所以这起案件中的金某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当然,如果获得家属的谅解,金某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二、拿回属于自己的财物
小沈近日把电脑借给了同班同学小林使用,约定一周后归还即可。可是还没到约定的返还时间,小沈就私自把电脑从小林处拿了回来,并且没有告诉小林。事后还以弄丢了电脑为由,向小林要求赔偿。
这个事件中,小林是通过合法的借用取得了电脑的使用权。小沈将自己的电脑偷回,侵犯了小林对电脑的使用权,而使用权是财产权的一部分,小沈侵犯了小林的财产权。同时,财产失窃使小林需要承担小沈的经济损失,这更是损害的小林的财产权。所以,小沈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综上所述,偷自己的东西,主要还是看自己的财物是否是在他人合法的占有情况之下。若是对方合法占有使用下取回财物,还要求赔偿,那么就触犯了法律。如果对方是非法占有的情况下,取回自己的财物是绝对不算犯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