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请病假有何规定

如题所述

公务员 病假规定 《公务员法》没有对公务员 病假 做明确的规定。但是对公务员的福利待遇以及对公务员的辞退有明确规定。 国家对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休假的规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 年休假 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七)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 工资 、奖金待遇。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九)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国家公务员请假规定 一、请 假 (一)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 旷工 。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 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 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 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三)局领导请假 1、副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2、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分管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长通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四)请假的方式 1、实行请假条制度。无伦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批示并留存备案。 2、请假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印制。 (五)对违犯制度的处理 1、对于偶尔发生的违犯请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对于违犯2次以上者,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我改正; 3、对于长期不请假、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 4、请假逾期、又不续假、又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中。 二、休 假 (一)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 加班 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 法定节假日 。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3、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4、超出国家规定 产假 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5、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6、并事假人员中如果当 年假 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三)休假的方式 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据工作需要可分别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计天数不可超过规定休假期。 2、集体休假,由局领导议定。 3、个人休假,须提前7天向分管领导申请,报局长审批后执行。 4、加班补休的,由个人提出申请、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示、局长审查批准后执行。 5、休假应按规定时限休假。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逾期不归的按无故旷工论处。 (四)对违纪问题的处理 1、对轻微的违纪以教育为主,令其自觉改正; 2、对未经领导批准,又未通报给任何人,擅自休假的,视对工作影响的程度,给予警示教育、或通报批评; 3、对休假逾期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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