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曹路镇光明村什么时候动迁?

如题所述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浦预征地告〔2021〕第691、692号),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建设上海市轨道交通崇明线工程—浦东段项目拟征收曹路镇赵桥村、光明村,东至华东路,南至东靖路,西至外环高速,北至赵家沟,该拟征地范围内涉及房屋补偿共143户,建筑面积约24340.91平方米。
现该拟征地范围内即将开展房屋补偿评估工作,拟于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评估工作。按照《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和《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评估管理规定》,该拟征地范围内房屋补偿评估工作需要1家估价机构承担。请有意向的估价机构于2021年10月25日16:00前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报名,报名时请提交《征地房屋补偿评估工作申请表》(见附件)、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简介(落款盖章)、评估人员及辅助人员名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好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报名地址:张江路1238弄恒越国际大厦1号楼706室
时间:上午09:30-11:00;下午13:30-16:00
联系人:_蚍_联系电话:68558556
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1年10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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