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

如题所述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以下几种: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6、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冷静期:
1、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
2、协议离婚,过了离婚冷静期后,双方仍然想离婚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综上所述,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带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离婚:
1、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未协商一致的,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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