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工集团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该公司有过哪些违规行为?

如题所述

浙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拖欠16名农民工96.84万元而被列入黑名单。11月30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这一违法行为,作为2021年三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相关处罚显示,10月13日,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刚刚被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因为陈家埠土地项目施工现场积满了污泥,没有及时封闭防尘网覆盖。淤泥外露,造成环境污染。

2021年11月11日,浙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建筑工地生活垃圾分类交付负责人,未履行单位或个人对生活垃圾分类交付的监督义务。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给予从重处罚,因为同一违法行为一年处理一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在工程建设中未采取防尘控制措施等违法行为受到92次、64次处罚。

该省对严重违反劳动安全的行为,如恶意拖欠工资,始终保持“零容忍”。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不拖欠工资”行动,严厉制止严重违法拖欠工资。 根据国家和该省的有关规定,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责任人不仅将面临行政处罚,还将在招标、生产许可证、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

为了保护工人的权益,消除拖欠工资的冬季特别行动已按照承诺展开,全国各地都在积极作出反应。到2022年春节前,将对工程建筑等行业容易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全国范围内的定向和针对性调查,让农民工开开心心的过个好年。为了让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及时得到应有的工资,制度的完善也在这个关键时刻增添了一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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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6
这个公司之前出现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存在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没有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垃圾分类。这些行为都属于违法的行为,所以最后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第2个回答  2021-12-06
劳动保障方面,拖欠农民工资,造成环境污染,违反了劳动安全的行为,没有办法保证工人的权益,都属于违规的行为,这种行为都是会被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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