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以以激发儿童的天赋能力,使人的本性得到最完善的发展;不足为对儿童的压制、束缚和干涉。
儿童本位论与“社会本位论”相对,主张教育目的应根据儿童的本性需要来确定。对儿童进行教育必须遵循自然原则。要顺应儿童的天性,按照儿童自然发展的要求和顺序进行教育,以激发儿童的天赋能力,使人的本性得到最完善的发展。反对不顾儿童特点,强制儿童接受违反自然的教育。
要远离腐化的上层社会生活,远离充满罪恶的城市,把儿童带到乡村大自然的纯朴环境中,从社会的不良影响下挽救出来,在教育中保护儿童善良的天性。认为要尊重儿童的自由和自我活动,反对对儿童的压制、束缚和干涉,把儿童培养成为自由的人。
扩展资料:
儿童本位论的相关内容:
1、主张政府积极主动介入儿童的照顾与教育,以促进其健康发展。其核心在于,在必要条件下,公权力介入是保护儿童权利的必要手段。任由家庭自行处理内部事务,在有些情况下只会让父权独大而牺牲儿童权利。
2、当监护人已经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应由国家出面确定新的监护人。四部门联合意见中明确了这一临时监护制度,但临时监护责任只有一年,期限结束后,如何监护亟待解决,比如是否应设立专门机构实行替代性监护的常态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儿童本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