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女方出轨,离婚要什么证据

发现女方出轨,离婚要什么证据

浪子型的男人,喜欢自由自在追逐自己的理想,此生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他独立,不羁,有魅力,对女人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当一个女人成为了浪子的猎物,她往往被迷得晕头转向,很容易倾尽全身心地投入这段感情。因为在那时,还有什么事能比,让一个浪子因自己而回头更有意义呢?然而,如果他们有幸走进婚姻,爱情就成了浪子最讨厌的束缚。他不愿甘于平淡的生活,依然向往着更丰富多彩的那片天地。
那么如何让一个浪子回归家庭呢?婚姻就是一场博弈,要想取胜,就必须利用好自己手上的筹码,并抓住对方的软肋。
浪子男人在恋爱的时候,作为男友,他特别浪漫有情调,让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但结了婚,有了孩子后,他却依然处处留情。
求助者莉莉面对丈夫这种行为,不堪忍受,向丈夫亮明态度,警告丈夫不要到处拈花惹草,却触动了丈夫最敏感神经,公然和她对抗起来。自从他们的关系闹僵之后,丈夫几乎连话都不想和她说了。
古非老师在进一步地了解她们家的情况后,发现了打破僵局的突破点:她丈夫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他由母亲带大。他父母之所以离婚,是因为父亲出轨。她曾和婆婆聊过。婆婆告诉过她,自从离婚之后,他就变得特别叛逆,不服管教。婆婆知道,是家庭的不完整,从小缺失父爱,让他形成了这样的性格。
古非老师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她的丈夫和儿子关系很好,对孩子很有耐心。
古非老师告诉她,她老公最厌恶的就是被管教,一旦他觉察到别人想要管束他的意图,他就会采取长期以来发展出的抗拒模式。因此,她千万不能再用强硬的态度了。如果她要老公和她多沟通,多相处,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比如让老公多陪陪孩子,和她一起带孩子出去玩。一开始,她还有疑问:“对于他花心的事情避而不谈,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吗?”其实“有时候,想要挽救婚姻,直来直去往往会针锋相对,两败俱伤。而曲线救国,让他爱屋及乌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她试着去做了,惊喜地发现,丈夫对于她关于孩子的要求一点都不排斥。渐渐地,他们的关系缓和了,能说的话也多了起来。
她认识到,原来,不是丈夫不愿意沟通,而是自己一直没有采取正确的沟通方法。而丈夫陪孩子玩耍的样子,是那么迷人。后来,一次恰当的机会,她向丈夫吐露了真心:“现在我和孩子都离不开你了,你是一个好爸爸,好丈夫。我和孩子很幸福。真希望我们能够像这样,继续过下去。”她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丈夫,丈夫也真诚地望着她说:“一定会的。”当一个浪子肯用真心承诺的时候,他已经回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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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24
出轨的婚姻只能选择离婚?
大家好!缘盾成立以来承受过很多误解,比如很多女人认为老公一旦出轨就必须要离婚,类似的言论尤其在网络上特别盛行,很多被老公出轨伤害的妻子想在网络上寻求帮助,得到的却是一帮看热门不嫌事大的网友误导,哪怕是现实生活中的朋友闺蜜,很多都打着为求助人着想的旗子,力劝求助人离婚,对于我们缘盾这类主张挽回婚姻的机构却百般责难。
首先,我们需要强调一点,爱情是两个人的私事,外人根本不知道你们之间的爱情是否已消失,也不知道你曾经为了这份爱情和家庭经历过多少波折。由于外人根本不懂你们之间的爱情,也就没办法为你做出正确的选择,一旦离了婚对你是真的好吗?你因老公出轨而受伤的心就能得到修复吗?
事实上,很多因外人推波助澜而一时冲动选择离婚的人往往会后悔,他们离婚的原因单纯是由于愤怒、伤心、屈辱等等,可实际上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很多妻子在发现老公出轨之前,对老公和家庭的爱还是满分的,但是迫于面子、舆论、尊严,最后不得不忍痛割爱,等到自己清醒过来之后才追悔莫及。
我曾经接受过的一个案例,就是求助人受到外人怂恿,不惜打掉自己怀中的孩子也要跟老公离婚,结束事后才发现放不下这段感情,不得不求助我们,接到这样的案例实在让人感到很心痛。
其次,就算离了婚也不能救赎自己。我经常教育我的求助人,选择挽回,不是给对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而是给自己一个修复内心的机会。
很多外人劝离婚的理由就是说:“你还怕找不到男人吗?”
事实上,一对情侣从相识到相爱,中间肯定会有波折,最终选择走入婚姻,说明了你们彼此间都爱着对方,三观的契合度也高,世间的男女如云,能够找到适合结婚的人其实并不多,就算你中途要换一个人,你真的确定另外一个人就不会出现其它问题吗?
在美国,女性在30岁以后离婚,再婚的可能性只有60%;如果是超过40岁离婚,再婚的比例更是下降至40%。而且,无论男女,再婚人群第二次婚姻的离婚率将达到60%以上。
再婚者之所以会更难找回幸福婚姻的重要一点,就是他们在第一次婚姻当中所受到的内心伤害,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修复,他们带着对爱情的悲观、怨念和伤痛去寻找下一段婚姻,自然更难以收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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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扩展资料

对方出轨离婚分割问题:

1、财产分割问题: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因为对方出轨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2、关于债务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3、孩子问题: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如果孩子10周岁以上,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如果对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孩子判给你的概率也较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标准是实际收入的20%-30%,也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

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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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2-03

收集女方出轨的证据,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在合法的前提下偷拍偷录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可以证明出轨的证据,一般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1、“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扩展资料:

离婚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

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部门都有备案:

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

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

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

二、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

这类证据跟第一类证据有相似之处:有据可查。

但是,这类证据具有自己的特点:对应的权益容易变更、变现。

所以,在收集和保存该类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

尤其是股票账户,由于股市波动导致帐户市值的不稳定增加了证明难度。

三、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

能够证明一方或双方具备了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往往也很难收集。

其中,证明一方犯罪是比较容易的;证明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则非常困难。

证明重婚比较容易,但是,证明分居或同居则比较困难。

四、过错损害赔偿证据

过错损害赔偿的证据类似于法定离婚理由的证据,但是,在实际效力上往往非常脆弱;

甚至,有时候,我们想当然的一些“证据”,到了法庭上,法官根本不予理睬。

比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辅助其他证据)

参考资料链接: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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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8

证据有很多种,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请参考以下法律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指出: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扩展资料: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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