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合同的时候是和劳务公司签的现在辞职用人单位老总问我要违约金我到底给不给呢?

如题所述

首先你要明白:你说的“劳务公司”是劳务派遣单位,在法律上是用人单位,而你工作的单位,在法律上是用工单位,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签劳务派遣协议,你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还有什么违约金,这是劳动合同,要给什么违约金,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工就提前一个月,不存在违约金追问

我昨天就说我这两天要辞职她说要交违约金

亲看到了没有能不能回复一下

追答

那是他不懂劳动法,你的合同有服务期条款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3-11
这个应该给,单位可以通过劳务公司追讨的。望采纳追问

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追答

如果追究,肯定会。

追问

哦哦,我想问一下还有别的同事辞职没有到期他都没有要违约金现在问我要我是应不应该给呢

追答

哦,这种情况可以考虑拖一下,不要理会。再怎么,不算大事,不会触及法律的。

追问

哦哦谢谢

第2个回答  2016-03-11
好像即使给的话也应该给劳务公司吧!追答

我不是搞法律的,不能十分确定。但是按照一般常识你违背的是你跟劳务公司的约定,所以违约金应该给劳务公司。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