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四川人在广州能办理。
从2016年11月1日起,广州市公安机关将新增加开通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15个省(直辖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届时,连同广东省在内的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户籍人员可在广州市居住登记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广州市户籍居民也可在这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居住地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仍需申请人回户籍地办理。
据悉,本次15个省(直辖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是广州市公安局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在今年7月起先后开通海南省等11个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基础上,为更好服务社会群众,提供更优质公安户政业务体验而新增加开通的。
扩展资料:
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
一、异地受理点申请
申请人到市内设立的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换领居民身份证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户口簿;
(2)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3)原居民身份证;
(4)《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补领居民身份证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户口簿;
(2)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3)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二、现场采集信息
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广东省居住证》,民警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三、缴纳工本费
申请人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四、异地受理点领证
完成申请60日内,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申办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跨省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注:属换领的需交回原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明日起 广州新开通15个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