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待摊费用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虽说它是企业已经支出了,从定义看,一是企业已经为以后各受益期支付了款项,受益期较长,最少一年以上。如果将这笔支出全部作为付款期费用,就违背了“谁受益,谁负提”的原则,造成负担不合理。
因此对这种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处理,又因为分期限在1年以上,所以称之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各受益期内平均按其他标准摊销。所以是一种积蓄,当然为资产。
核算原则
旧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2)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取待摊方法的,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当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4)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相关费用,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