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十多年,档案归哪管

如题所述

  劳动者离职十多年,劳动者查询其档案的情况可以到当时毕业后转移的相对应的人事局或者人力资源中心,如果劳动者当初是将档案放置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可以到原用人单位转移到人力资源中心。
  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我国古代的档案,在各个朝代有着不同的称谓。
  人事档案可能包括如下内容:
  1、高中档案
  2、大学中的学习档案
  3、派遣证或三方协议
  4、转证定级表。
  5、工资行政介绍信
  其中派遣证是派遣你到第一公司的一个证明,会有第一家入职公司的信息和公章;三方协议是本人、公司和人才中心三方的协议书,也会记载第一家入职公司、人才中心的信息和公章。通过这种方式公司才能通过人才中心将你的档案调从学校调出。所以档案中会有毕来后第一份工作的情况。(注:国家统招高校)
  民办高校毕业则没有相关派遣证和三方协议。人事档案只能转回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再从户口所在地人才调到现在工作单位所指定的人才中心。
  个人干部档案包括:
  1、履历表;
  2、自传;
  3、考核鉴定;
  4、学籍职称材料;
  5、政治历史问题;
  6、党团材料;
  7、奖励、
  8、处分、
  9、调转、工资、任免材料;
  10、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6-17
18.事业单位与职工解除工作关系,适用辞职辞退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度以后,事业单位与职工解除聘用合同,适用解聘辞聘的有关规定。19.聘用合同解除以后,单位和个人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无聘用关系职工的人事档案;个人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6-17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