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应不应该发工资?

如题所述

《职业教育法》
第二十二条 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合同。
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事业组织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十七条: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
综上,我认为,你有权要求接受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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