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花缘》鲁迅先生这样评价:“其于社会制度,亦有不平,每设事端,以寓理想;惜为时世所限,仍多迂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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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健:《中国小说史略》论断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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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小说史略》的论断,胡适赞以“搜集甚勤,取材甚精,断制也甚谨严”(《〈白话文学史〉自序》),郑振铎赞以“打定了基础,搜齐了材料,然后经过尖锐的考察,精密的分析,而以公平的态度下判断,不麻胡,不苟且”(《鲁迅的治学精神》),阿英赞以“于简略叙述见繁复事态,于一二语中论断全文,简当中肯,往往而然”(《作为小说学者的鲁迅》)。论断是什么?阿英概括为“探索倾向影响,阐明艺术特征”(《关于〈中国小说史略〉》),用鲁迅《史略》第十九篇“明之人情小说”(上)的话,则是揭示“意象”与“文辞”。前者指内容或思想的评判,后者指形式或艺术的评判,构成其价值取向论证判断的两翼。
  在受到学人交口称赏的同时,胡适“论断太少”的评语,又道出了一致感到的缺憾。关于这点,鲁迅在给胡适的信中亦表认可:“《小说史略》竟承通读一遍,惭愧之至。论断太少,诚如所言;玄同说亦如此。我自省太易流於感情之论,所以力避此事,其实正是一个缺点。”(见1923年12月31日胡适日记)所谓“少”,一是用字少,论断用语偏于简略;一是数量少,许多作品的论断处于缺位状态。对此,人们又有不同的理解。
  关于用字之少,尽管鲁迅说过“好象评论做得太简括,是极容易招得无意的误解,或有意的曲解似的”(《〈二心集〉序言》)的话,学界中人仍多认为,《史略》的论断,好就好在“少”上。他们说,用字之“简”,体现了内涵之“精”。精湛卓绝,警策独到,正是言简意赅,一语中的。如第七篇“《世说新语》与其前后”之论《世说新语》,断以“记言则玄远冷俊,记行则高简瑰奇,下至缪惑,亦资一笑”;第八篇“唐之传奇文”(上)之论《李娃传》,断以“行简本善文笔,李娃事又近情而耸听,故缠绵可观”;第十五篇“元明传来之讲史”(下)之论《荡寇志》,断以“书中造事行文,有时几欲摩前传之垒,采录景象,亦颇有施罗所未试者,在纠缠旧作之同类小说中,盖差为佼佼者矣”;第二十三篇“清之讽刺小说”之论《儒林外史》,断以“秉持公心,指擿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谐,婉而多讽”,三言两语之中,蕴涵着无穷精义,显示出建立于文学家眼光与现代文学意识基础上的洞察力和卓见远识,向被视为《史略》的亮点与精粹,成为继续思考的原点与不厌其烦的引用对象。
  至于论断之缺位,以顾炎武“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日知录·史记于序事中寓论断》)之语衡之,似恰合乎传统之史例。故有人说,不作价值评估和判断,只作事实缕述和梳理,正是《史略》的高明处。也有人说,吝于论断固是缺点,但幸好保持了冷静:“因为以鲁迅在杂文中表现的猛烈炮火而言,若在小说史的学术著作出现,恐怕会如同鲁迅自己所预见的而成为另种风貌。正因为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的热情是经过冷静的思考后再度淬炼而显现出来,所以才更显得其中鲁迅论述的可信与可靠性”。
  但论断过简,毕竟易于发生歧义;重要作品论断之缺位,终不能认为是正常的。须知《中国小说史略》处理的是数千年中的全部古代小说。据《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和《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统计,现存文言小说的数量2184种,现存白话小说的数量1164种。它们不但数量多,有的部头也很大。面对这个现实,就要下决心多读小说书。“论断太少”既是《史略》的特点,也是打开《史略》奥秘的关键,从中可以看到一位矛盾的鲁迅,一位二律背反的鲁迅。

  一

  郭沫若说,鲁迅与王国维的思想历程和治学方法“令人惊异的相似”:“他们两位都处在新旧交替的时代,对于旧学都在幼年已经储备了相当的积蓄,而又同受了相当严格的科学训练。他们想要成为物理学家或医学家的志望虽然没有达到,但他们用科学的方法来回治旧学或创作,却同样获得了辉煌的成就”(《历史人物·鲁迅与王国维》)。鲁迅与王国维,在引进外来观念(所谓“科学训练”和“科学方法”)来“回治旧学”上确有相近之处,但两人的立足点或出发点却完全不同。王国维“古貌古饰,望者辄疑为竺旧自封,顾其头脑乃纯然为现代的,对于现代文化原动力之科学精神,全部默契,无所抵拒”(梁启超《国学论丛》第三卷《王静安先生纪念专号序》),他“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断《红楼梦》为“悲剧中之悲剧”,戏曲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目的是借助中西文化的契合,使传统文化维系不坠。与偏于“守旧”的王国维不同,鲁迅引进西方之意在于除旧。他说:“我看中国书时,总觉得就沉静下去,与人生离开;读外国书——除了印度——时,时时就与人生接触,想做点事。中国书虽然有劝人入世的话,也是僵尸的乐观;外国书即使是颓废厌世的,但却是活人的颓废与厌世,所以主张少看或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青年必读书》)又说:“我们目下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苟有阻碍这前进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坟五典,宋百千元,天球河图,金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忽然想到》)“主张少看甚至不看中国书”、甚至认定“中国古书,叶叶害人”(1919年1月16日致许寿裳信)的鲁迅,因了兼职教学的需要,却要面对大量中国书,来撰写《中国小说史略》了。为了将一己的主张贯彻下去,就注定不可能揄扬古代小说的价值。《史略》“论断太少”原因之一,就在于此。
  且以对《太平广记》的论断为例。《太平广记》是古小说的集大成者,全书五百卷,引书四百多种,《史略》论及的唐人小说,多是由《太平广记》保存下来的,故云:“今颇有留存于《太平广记》中者(他书所收,时代及撰人多错误不足据),实唐代特绝之作也。”具体作品有:《古镜记》(《广记》二百三十)、《补江总白猿传》(《广记》四百四十四)、《枕中记》(《广记》八十二)、《任氏传》(《广记》四百五十二)、《湘中怨》《异梦录》《秦梦记》(《广记》二百八十二及二百九十八)、《长恨歌传》(《广记》四百八十六)、《东城老父传》(《广记》四百八十五)、《李娃传》(《广记》四百八十四)、《莺莺传》(《广记》四百八十八)、《南柯太守传》(《广记》四百七十五)、《谢小娥传》(《广记》四百九十一)、《庐江冯媪》(《广记》三百四十三)、《古岳渎经》(《广记》四百六十七)、《柳毅传》(《广记》四百十九)、《霍小玉传》(《广记》四百八十七)、《柳氏传》(《广记》四百八十五)、《上清传》(《广记》二百七十五)、《无双传》(四百八十六)、《非烟传》(四百九十一)、《杨娼传》(同上)、《虬髯客传》(《广记》一百九十三)、《元无有》(《广记》三百六十九)、《周秦行纪》(《广记》四百八十九)、《聂隐娘》(《广记》一百九十四)等。可见,没有《太平广记》,对于唐人小说的研究,就几乎处于不可措手的地步。而为鲁迅推崇的宋代“平话”,即今所谓“白话小说”,亦并非凭空生出来的。罗烨《醉翁谈录·小说开辟》云:“夫小说者,虽为末学,尤务多闻,非庸常浅识之流,有博览该通之理,幼习《太平广记》,长攻历代史书。”可见,宋代“平话”是受到过《太平广记》滋养的。《太平广记》在古代小说的崇高地位,辑录过《古小说钩沉》《唐宋传奇集》的鲁迅,是应该有充分认知的。
  但《史略》第十一篇“宋之志怪及传奇文”,陈述史事时强调的却是:“宋既平一宇内,收诸国图籍,而降王臣佐多海内名士,或宣怨言,遂尽招之馆阁,厚其廪饩,使修书”;《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更直白地说:“此在政府的目的,不过利用这事业,收养名人,以图减其对于政治上之反动而已,固未尝有意于文艺”。从动机上贬低某项事业,往往是后人习用的手法,不想于《史略》中亦见之矣。而于此书的价值,则淡淡地说:“《广记》采摭宏富,用书至三百四十四种,自汉晋至五代之小说家言,本书今已散亡者,往往赖以考见,且分类纂辑,得五十五部,视每部卷帙之多寡,亦可知晋唐小说所叙,何者为多,盖不特稗说之渊海,且为文心之统计矣。”这种“无意间”留下古小说林薮论,实际上是颇带贬意的,证据即在《破〈唐人说荟〉》中:“我以为《太平广记》的好处有二,一是从六朝到宋初的小说几乎全收在内,倘若大略的研究,即可不必别买许多书。二是精怪,鬼神,和尚,道士,一类一类的分得很清楚,聚得很多,可以使我们看到厌而又厌,对于现在谈狐鬼的《太平广记》的子孙,再没有拜读的勇气。”“看到厌而又厌”所道出的反感,正与“少看甚至不看中国书”的主张相合。
  作为古代小说的集大成者,《太平广记》的价值不仅在“采摭宏富”,更在“分类纂辑”。它第一次对小说遗产进行分类,为小说分类学作出了巨大贡献。《太平广记》的分类不光给阅读提供了方便,更在于它以独特的分类法,指明了神怪小说的本质特征,乃在对于“物”亦即大自然的重视,从而体现了编纂者的独到眼光。李昉《太平广记表》说:“伏以六籍既分,九流并起,皆得圣人之道,以尽万物之情,足以启迪聪明,鉴照古今。”《太平广记》的分类纂辑,《史略》谓“得五十五部”,乃沿袭前人的错误。《太平广记》五百卷,按题材分为九十一大类,下面又分为一百五十多小类,共约七千篇(则),除第一百六十四卷至二百二卷之“名贤”、“廉俭”、“义气”、“知人”、“精察”、“俊辩”、“幼敏”、“器量”、“贡举”、“铨选”、“职官”、“权幸”、“将帅”、“骁勇”、“豪侠”、“义侠”、“博物”、“文章”、“才名”、“儒行”等卷,及第二百三十五至二百七十五卷之“交友”、“奢侈”、“诡诈”、“谄佞”、“谬误”、“治生”、“褊急”、“诙谐”“嘲诮”、“嗤鄙”、“无赖”、“轻薄”、“酷暴”、“妇人”、“情感”、“童仆奴婢”是写人世间诸事外,都是神怪的天地。其中包括“神仙”55卷,“女仙”15卷,“道术”5卷,“方士”5卷,“异人”6卷,“异僧”12卷,“释证”3卷,“报应”33卷,“徵应”11卷,“定数”15卷,“感应”2卷,“谶应”1卷,“梦”7卷,“巫厌”1卷,“幻术”4卷,“妖妄”3卷,“神”25卷,“鬼”40卷,“夜叉”2卷,“神魂”1卷,“妖怪”9卷,“精怪”6卷,“灵异”1卷,“再生”12卷,“悟前生”2卷,“悟前生”2卷,“冢墓”2卷,“雷”3卷,“雨”1卷,“山”1卷,“石”1卷,“水”1卷,“宝”6卷,“草木”12卷,“龙”8卷,“虎”8卷,“畜兽”13卷,“狐”9卷,“蛇”4卷,“禽鸟”4卷,“水族”9卷,“昆虫”7卷等等,都是带有神怪性质的作品。《太平广记》将“神仙”与“神”分别开列,是很有见地的。“神仙”实际上是“仙”,“神”字不过是连类而及。仙,从人从山,即山中修炼而得“道”之人,《释名·释长幼》曰:“老而不死曰仙。”而“神”,则是由世上的万物生发变化而成的,将它们区分开来,具有特殊意义。尤其重要的是,山、石、水,是一切生物(包括人类)必要的生存环境,是一切生命存在的前提,这一列目的建立,本身就是一个大的突破。草木(又分为木、草、草花、木花、果、菜、五谷、茶荈、芝、苔、香药等)、畜兽(又分为牛、马、骆驼、骡、驴、犬、羊、豕、猫、鼠、鼠狼、狮子、犀、象、狼、鹿、兔、猿、猕猴、猩猩、狨及专门列目的狐、虎)、禽鸟(又分凤、鸾、鹤、鹄、鹦鹉、鹰、鹞、鹘、孔雀、燕、鹧鸪、鹊,鸡、鹅、鹭、雁、雀、乌、枭、等),以及水族和昆虫等类别的分立,包容了众多的以生物为主角的故事,可以说将中国古代神怪小说的精华,囊括无遗,真正做到了“以尽万物之情”,确立了《太平广记》在中国文化史上的不朽地位。鲁迅虽谈到《太平广记》的分类,但没有抓到问题的实质;对“物”的轻视,使他与《太平广记》的真价值失之交臂。
  对于宋代文人如洪迈的《夷坚志》,断之为“大都偏重事状,少所铺叙,与《稽神录》略同”。其实,《夷坚志》并非“独以著者之名与卷帙之多称于世”,其巨大价值历来备受推崇。淳熙十三年(1186)章森出使金国,掌讶者问《夷坚》自《丁志》后曾更续否,而引乐天、东坡之事以自况(《宾退录》卷八),可见《夷坚志》在北方的影响。陆游《题〈夷坚志〉后》云:“笔近反《离骚》,书非《支诺皋》,岂惟堪补史,端足擅文豪。”(《剑南诗稿》卷三十七)王质撰《夷坚别志》二十四卷,自序曰:“志怪之书甚夥,至鄱阳《夷坚志》出,则尽超之。”陆心源《〈夷坚志〉序》更赞扬说:“自来志怪之书,莫古于《山海经》,按之理势,率多荒唐,沿其流者,王嘉之《拾遗》,干宝之《搜神》,敬叔之《异苑》,徐铉之《稽神》,成式之《杂俎》,最行于时,然多者不过数百事,少者或仅十馀事,未有卷帙浩瀚如此书之多者也。虽其所载,颇与传记相似,饰说剽窃,借为谈助,支甲序已自言之。至于文思隽永,层出不穷,实非后人所及。……信乎文人之能事,小说之渊海也。”《四库全书总目》云:“是书所记,皆神怪之事,故以《列子》夷坚为名。”洪迈自比为与大禹、伯益同时的夷坚,而以其书与专记山川特产与珍禽异兽的《山海经》相比肩,“颛以鸠异崇怪”(《夷坚丙志序》),反映了洪迈与正统观念相异的一面。《史略》却强调它“为晚年遣兴之书,始刊于绍兴末,绝笔于淳熙初,十馀年中,凡成甲至癸二百卷,支甲至支癸三甲至三癸备一百卷,四甲四乙各十卷,卷帙之多,几与《太平广记》等,今惟甲至丁八十卷支甲至支戊五十卷三志若干卷,又摘钞本五十卷及二十卷存。奇特之事,本缘希有见珍,而作者自序,乃甚以繁夥自憙,耄期急于成书,或以五十日作十卷,妄人因稍易旧说以投之,至有盈数卷者,亦不暇删润,径以入录(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十一云),盖意在取盈,不能如本传所言‘极鬼神事物之变’也。”这种以“急于成书”、“不暇删润”为口实,无视即使按鲁迅的标准,其中多有情节委婉、篇幅曼长的佳作,如《峡山松》、《解三娘》(甲志卷十七)、《张文规》(乙志卷四)、《榕树鹭巢》(乙志卷六)、《武夷道人》(乙志卷十二)、《蓝姐》(丙志卷十三)、《屈师放鲤》、《汪大郎马》(丙志卷十九)、《王从事妻》(丁志卷十一)、《张珍奴》(丁志卷十八)、《海山异竹》(支丁卷三)、《孙知县妻》(支戊卷二)、《嘉州江中镜》(支戊卷九)、《洞口先生》(支癸卷四)、《义倡传》(志补卷二)、《华亭道人》(志补卷十二),是极不公允的。
  对于《夷坚志》的轻忽,亦与《史略》标榜白话小说之宗旨不协。罗烨《醉翁谈录·小说开辟》云:“烟粉奇传,素蕴胸次之间;风月须知,只在唇吻之上。《夷坚志》无有不览,《琇莹集》所载皆通。动哨中哨。莫非《东山笑林》;引倬底倬,须还《绿窗新话》。”其言“《夷坚志》无所不通”,则早已成“说话人”取材之渊源矣。如《丁志》卷九《太原意娘》,叙意娘被金兵所掳,自刎而亡,仍念念不忘在江南为官的丈夫,当其魂魄随丈夫来到江南,发现丈夫已另寻新欢,于是愤而复仇。《古今小说·杨思温燕山逢故人》,便是据此铺陈衍化出来的,文中且云:“说话的,错说了。使命入国,岂有出来闲走买酒吃之理?按《夷坚志》载,那时法禁未立,奉使官听从与外人往来。”又,《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王大使威行部下,李参军冤报生前》云:“这又一件在宋《夷坚志》上:说吴江县二十里外因渎村,有个富人吴泽,曾做个将仕郎,叫做吴将仕。生有一子,小字云郎……”;《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贾廉访赝行府牒,商功父阴摄江巡》云:“官人见说,不胜惊骇了许久,又闻得教服平胃散,问道:‘我曾读《夷坚志》,见孙九鼎遇鬼,亦服此药。吾思此药皆平平,何故奏效?’”都是实证,或鲁迅因未得目验《古今小说》与《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故于此不甚留心也。

  二

  推动北京大学开设小说课程的,当是胡适的“白话小说正宗论”。他1917年1月1日发表的《文学改良刍议》说:“今人犹有鄙夷白话小说为文学小道者,不知施耐庵、曹雪芹、吴趼人皆文学正宗,而骈文律诗乃真小道耳。”(《新青年》第二卷第五号)这一新的文学观念,将历来“不登大雅之堂”的小说,变成了一门正经学问——“小说学”的对象,且与其时的文化潮流相合,其势正不可小觑。
  鲁迅心底于稗官小说原有偏好,凭着辑校《古小说钩沉》的功力,他方有到北大讲学的底气。从总的趋向看,鲁迅与胡适是白话文运动的同盟军,但对胡适鼓吹的“正宗论”,他却不愿持“响应”的态度。《中国小说史略》正文有八处引胡适的见解:一处是关于金圣叹刊落《水浒》之由的,一处是关于《西游记》之“复善谐剧”的,四处是关于曹雪芹生平考证的,两处是关于《镜花缘》主旨的。其中惟《镜花缘》命笔之由,引用了胡适“是一部讨论妇女问题的小说,他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男女应该受平等的待遇,平等的教育,平等的选举制度”的观点,旋加补充道:“其于社会制度,亦有不平,每设事端,以寓理想;惜为时势所限,仍多迂拘,例如君子国民情,甚受作者叹羡,然因让而争,矫伪已甚,生息此土,则亦劳矣。”他后来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中说:“在中国,小说不算文学,做小说的也决不能称为文学家,所以并没有人想要在这一条道路上出世。我也并没有要将小说抬进‘文苑’里的意思,不过想用他的力量,来改良社会。”鲁迅的特殊性格和矛盾心理,注定他不可能拾“正宗论”之牙慧,而舍弃反对“瞒”与“骗”的文学主张。在对待具体的作家作品——尤其是那些普遍赢得好评的施耐庵、曹雪芹、吴趼人时,他的做法就是述而不作,缕而不断。
  胡适在1920年7月作《〈水浒传〉考证》,说:“《水浒传》是一部奇书。在中国文学占的地位比《左传》《史记》还要重大的多;这部书很当得起一个阎若璩来替他做一番考证的工夫,很当得起一个王念孙来替他做一番训诂的工夫。我虽然够不上做这种大事业——只好让将来的学者去做——但我也想努一努力,替将来的‘《水浒》专门家’开辟一个新方向,打开一条新道路。”鲁迅自然不愿重复这种高调,但胡适“《水浒传》不是青天白日里从半空中掉下来的,《水浒传》乃是从南宋初年(西历十二世纪初年)到明朝中叶(十五世纪末年)这四百年的‘梁山泊故事’的结晶”的意见,鲁迅讲课时却不能不加采用。胡适所举《宋史》二十二、三百五十一、三百五十三,得出的结论:“这三条史料可以证明宋江等三十六人都是历史的人物,是北宋末年的大盗。‘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看这些话可见宋江等在当时的威名。这种威名传播远近,留传在民间,越传越神奇,遂成一种‘梁山泊神话’。”就是《史略》第十五篇“元明传来之讲史”(下)之所本。其以5000字篇幅缕述《水浒传》,首引《宋史》二十二、三百五十一、三百五十三,皆胡适所曾引者,惟加评议曰:“顾当时虽有此议,而实未行,江等且竟见杀。”又引《夷坚乙志》(六)宣和七年户部侍郎蔡居厚事,道是“《乙志》成于乾道二年,去宣和六年不过四十余年,耳目甚近,冥谴固小说家言,杀降则不容虚造,山泺健儿终局,盖如是而已。”其核心乃是证明“《水浒》故事亦为南宋以来流行之传说,宋江亦实有其人”耳。其后,引宋遗民龚圣与《宋江三十六人赞》自序,亦为胡适所曾引用者,道是:“于是自有奇闻异说,生于民间,辗转繁变,以成故事,复经好事者掇拾粉饰,而文籍以出。宋遗民龚圣与作《宋江三十六人赞》,自序已云‘宋江事见于街谈巷语,不足采著,虽有高如李嵩辈传写,士大夫亦不见黜’(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上)。”胡适据此曾发挥道:

  我们看这段话,可见一、南宋民间有一种“宋江故事”流行於“街谈巷语”之中;二、宋元之际已有高如、李嵩一班文人“传写”这种故事,使“士大夫亦不见黜”;三、那种故事一定是一种“英雄传奇”,故龚圣与“少年时壮其人,欲存之画赞”。这种故事的发生与流传久远,决非无因。大概有几种原因:一、宋江等确有可以流传民间的事迹与威名;二、南宋偏安,中原失陷在异族手里,故当时人有想望英雄的心理;三、南宋政治腐败,奸臣暴政使百姓怨恨,北方在异族统治之下受的痛苦更深,故南北民间都养成一种痛恨恶政治恶官吏的心理,由这种心理上生出崇拜草泽英雄的心理。

  但鲁迅只落实到“今高李所作虽散失,然足见宋末已有传写之书”上,对历史因由、价值判断,不置一词。按李嵩为南宋三朝画苑著名画家,他“传写”的乃是画象,鲁迅却误为“以水浒故事作小说”(此一误亦出于胡适:“可以证明宋元之际有李嵩、高如等人‘传写’梁山泊故事,可见当时除《宣和遗事》之外一定还有许多更详细的水浒故事”);胡适在认定《宋江三十六人赞》“这种流传民间的‘宋江故事’便是《水浒传》的远祖”后,又“断定《宣和遗事》记的梁山泊三十六人的故事一定是南宋时代民间通行的小说”,且剖析龚圣与序称赞宋江“识性超卓,有过人者”,“再看他那些赞的口气,都有希望草泽英雄出来重扶宋室的意思”,“这便是元朝‘水浒故事’所以非常发达的原因”。但关于《宣和遗事》,鲁迅只说“《宣和遗事》由钞撮旧籍而成,故前集中之梁山泺聚义始末,或亦为当时所传写者之一种”,并顺着文路分析与龚圣与《赞》之不同,把问题引向《水浒》之成书与版本上去了:“意者此种故事,当时载在人口者必甚多,虽或已有种种书本,而失之简略,或多舛迕,于是又复有人起而荟萃取舍之,缀为巨袟,使较有条理,可观览,是为后来之大部《水浒传》。”然后缕述版本之差异,得出结论:“若百十五回简本,则成就殆当先于繁本,以其用字造句,与繁本每有差违,倘是删存,无烦改作也。又简本撰人,止题罗贯中,周亮工闻于故老者亦第云罗氏,比郭氏本出,始着耐庵,因疑施乃演为繁本者之托名,当是后起,非古本所有。”通篇于古典名著《水浒》之“意象”与“文辞”,几乎不曾拈着一字,惟在论郭武定本“于寇中去王田而加辽国”时,涉及《水浒》所写乃“强人”:“然破辽故事虑亦非始作于明,宋代外敌凭陵,国政弛废,转思草泽,盖亦人情,故或造野语以自慰。”与胡适“《水浒》的故事乃是四百年来老百姓与文人发挥一肚皮宿怨的地方。宋元人借这故事发挥他们的宿怨,故把一座强盗山寨变成替天行道的机关。明初人借他发挥宿怨,故写宋江等平四寇立大功之后反被政府陷害谋死。明朝中叶的人——所谓施耐庵——借他发挥他的一肚皮宿怨,故削去招安以后的事,做成一部纯粹反抗政府的书”论相比,无疑要逊色得多了。鲁迅《水浒传》论断之精义,反在第二十七篇“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谓“《三侠五义》为市井细民写心,乃似较有《水浒》馀韵,然也仅其外貌,而非精神”数语,但在论《水浒》的正文部分,绝无此种意念,亦绝无此种论证。此无他,不愿重复胡适之高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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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15
是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 你看目录里的清朝小说 就有镜花缘
第2个回答  2020-01-02
你的卡奖元处理哦哦哦这样你
第3个回答  2010-03-14
可以建议你在网络上看啊!这样不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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