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失业保险金是一次性领取还是按期限每个月领取啊?

我是哈尔滨的 现在可以领取12月失业保险金一共4700 请问可以一次都取出来吗?要是我又工作了 怎么办,还能取吗?

失业保险是按月领取,但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 

一、关于支付对象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对象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即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失业人员。其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又工作了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扩展资料: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送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

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收到失业人员有关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单位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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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09
首先,失业保险是按月领取,但针对农村户口,可以申请一次性取出来所有金额。

其次,重新就业之后,就中止了你享受失业补贴金的利益。

同时,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第2个回答  2010-03-08
1、一般都是按月领取,会在每月固定的日子划到你的银行账户上。如果你工作了,通过工作单位继续缴纳社保,那么你的就业信息就会在社保局显现出来,就不能再领取失业金。

2、没有领取的失业金,会记录在案的,如果以后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仍然会重新核算在内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19
你好,因为每个地区的社会保险细则都不太一样,所以这里简单说下北京的情况。每个月领取,如果有工作了,就不能领取了,而且如果在失业期间不去找工作,或者不接受相关部门提供介绍的工作,也不能继续领取。
如果想知道更详细的内容你也可以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3-09
1.城镇户口都是按月领取,农户才是一次性领取

2.你又工作了,交社保了,失业金停发,等再次失业了接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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