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查合同习惯找财务查,这是对的吗?

单位有档案室,但只要想些合同数据就往财务室要

一般合同由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大部分单位这块都是办公室或综合部去做,合同签订部门也会保留一份,涉及付款交财务一份。但很多小公司没有单独设置合同管理部门,而签订部门管理也比较混乱,或者多个部门对外签署合同,需要找合同无从下手。财务一是只要涉及有付款肯定需要合同,另外财务能从账簿中查找到凭证号,能更快的找到合同。因此,很多领导出于工作方便和对财务的信任找财务来查合同。这个不能说是对与不对,在不影响财务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配合下也无可厚非,如果严重影响财务日常工作量则需要向领导提出来,通过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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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3
我们提倡权、责、利的统一。这是内部控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做事儿的一个规矩。验证发票真伪,目的是保证会计记录(凭证)的真实性,这是利的方面,是和财务部息息相关的。所以,理论上,确实应当由财务部会计人员验证后,在发票上加盖验证章。若财务部不做,采购部做也未尝不可,但是要明确,出了问题,不应当是采购部的责任,财务部应该背。
补充下,采购发票的真伪问题,反面考虑下,比如说,财务发现了假发票,那么采购部应该承担第一性责任;如果假发票没有没财务部发现,而在后面被审计或者税务发现了,采购部承担第一性责任,财务部承担第二性责任。毕竟发票来源是采购取得的,采购部有责任保证它对接的供应商是没问题的,采购人员应该忠于职守不去取得假发票。
采购部取得发票,又自己验证发票真伪,这两个行为本身是不相容职务。也就是,即使是从税局网站上打印出验证回执,那么如果采购人员自己PS一下篡改了呢,财务部能发现吗?很难发现的。
所以,还是应该是财务部的职责。只是可能考虑到采购部PS发票验证回执的可能性小,发票多财务部人手有限等因素,综合权衡后由采购部来验证发票,这种做法,是权衡风险后采取的措施,不意味着采购部验证发票是一种应然的、天然的工作职责。
第2个回答  2020-03-03
可能是因为财务对数据比较敏感吧。而且现代财务也不仅仅是核算职能了,更多的是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将财务与其他模块相融合,更好的规避企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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