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给我想写的欠款条,有法律保证吗??求高人!!!!!!

我男友要跟我分手,答应给我二十万。当作我跟他分手的条件。
欠条
我张某每月给李某500元钱,直到还清20万元为止。
欠款日期:2010.3.13
还款人:张某
{还有红手印}

请问:
1.这张欠款条在法律上给于保护吗?还缺什么吗?
2.法律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年?{没写还款日期}
3.还应注意那些方面?
4.还应写什么对我有利?
谢谢大家!!!
要是写是自愿给予,那他还能撤回了吗?他不能辩护成是赠与合同,要求撤回吧?

我应该怎么写才没有风险呢?

要是我写一份,让他签名,这个也是有效的吗?

  补充回答:
  1、“自愿给予”,也无偿赠与有什么区别?无偿赠与就是自愿给予,但是自愿给你的补偿、还是自愿赠与你的财产,是有区别的。自愿赠与你财产的,在没有实际交钱全部交给你之前他有权反悔;但自愿补偿你的,属于他对你的欠款、是他自愿负担的合法债务,债务不能随意撤销。

  2、你手写、他签字,有可能他说是被胁迫的,如果他同意写,最好是让他自己写并签名,可以由你事先将要写的内容拟好,让他照抄一遍后签名。

  1、“他玩完一年,没有责任的要分手,我为他付出太多了,他还在外面乱搞。动手打我,骂我”:

  (1)恋人分手:按法律规定是不能索要补偿或赔偿的,但一方自愿承诺给予另一方补偿或赔偿的,也不违法。就是说,如果他自承诺分手后你补偿、并写下补偿书面欠条或证明的,可以得到法律支持。
  (2)至于他打你的问题:是否能索要分手补偿或赔偿或赠与是购买两码事,如果打你构成轻伤,你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是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并可以要求他对你被打造成的损失进行民事赔偿;如果多次打你即使不构成轻伤,你也可以向公安报警要求对他给予治安处罚(行政拘留、罚款)、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要被打造成的损失赔偿。
  (3)至于他“在外面乱搞”的事:因为你们并没有领结婚证,而恋爱自由,他的“乱搞”不违反法律规定、只是违反道德规范受道德谴责。

  2、“这张欠款条在法律上给于保护吗?还缺什么吗?”:
  (1)已经写明是“欠条”,我认为就说不上是什么“赠与”问题了,应是他自己承认欠了你20万元。
  (2)如果是有真实的借款情况存在、他确实向你借了20万:这欠条没有一点问题,肯定有法律效力,到时他不还钱你就可以凭欠条起诉到法院、而且胜诉的把握很大;可关键是:你们之间并没有真实的借款事实发生,如果到时他不承认是借款,就可能有麻烦,现实中这种情况的判 例结果是有的法院支持、有的不支持,所以如果现在还能改,建议将部分词句稍做修改。
  (3)如果是欠条,从形式上不缺什么了。

  3、“法律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年?{没写还款日期}”:
  (1)不是“法律的有效期”,而是这张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对于每一笔单独的还款金额来说,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他不还的,诉讼时效是自下一个月的第一天算起2年内;全笔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从还完20万的最后一笔那个月的下一个月的第一天算起2年。
  (2)虽然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日期,但不等于“没写还款日期”: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是可以推定的,即每个月内,每个月后的最后一天是最终的还款期限。

  4、“还应注意那些方面?还应写什么对我有利?”:
  (1) 如果是俺,俺会让他写成:
  欠条
  我张某(写清他名字、身份证号码、他住址、联系方式)因和XXX(你名字)恋爱分手,对她伤害很大,自愿补偿她20万元,做为欠款,每月给李某500元钱,直到还清20万元为止。
  欠款日期:2010.3.13
  还款人:张某
  {还有红手印}
  (2)是否伤害了你的词句可以不写,但应当写明他是自愿补偿你而欠下的债务,这样即使他没有真实的向你借款的事实,也否认不是债务的合法性。
  (3)是否有手印也没有太大的关系,只要有他本人的亲笔签名就可以。
  (4)还有一点你要注意:如果他支付了几个月后就玩失踪、你又不掌握他的其他财产线索的,即使你将来凭欠条起诉能够胜诉,也很难执行判决、仍然可能拿不到钱,所以,如果可能,宁可现在少要些,最好让他一次性给清、或是一二年内给清,拖20年,能全部偿还你的可能性太小了。

  5、你的补充:
  (1)单凭原来的欠条,确实很可能被当做无偿赠与,但真实的意思应是分手后他对你的自愿“补偿”。而且,即使不被认定为赠与协议,你这欠条也可能因为没有真实借款事实在而被认定为不合法的债务,一样有风险。
  (2)欠款数额不是一定要用“繁体”写,而是最好以大写数字来写,即用壹、贰、叁等来写,这样数额被更改的可能性要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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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16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可以自己写一份让他来签,写清楚是他自愿支付你20万作为欠债,并分期偿还,不要写是因为补偿你。

1、如果是对方自愿写的就有效;

2、没有写还款日期你随时找对方要;

3、最好让他在欠条上写明是他自愿赠予你的,而不要写成分手条件;

4、仅凭现在的借条只能视作赠予,他可以履行也可以不履行;

5、你们之间只是恋人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
第2个回答  2010-03-16
该协议是在双方同居多年后分手时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中明确约定一方以经济损失补助的名义,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财物;
其次,赠予合同的根本特征是无偿性,受赠人没有付出代价。两人同居多年,女方所付出的时间、精力与感情等均是一种代价。男方提出分手,对女方的人生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
因此,以经济损失补助的名义支付给女方金钱,就不是无偿的赠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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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某一案件的判决书部分内容,请结合你自身情况予以参考。
但你这份欠条具有一定的风险,请注意其中的“真实意思”和“经济损失补助”两个词,所以你保险期间,应当有相关证据证明该协议是对方自愿签署并是给予你相关经济补偿的目的。比如见证人等。
自愿赠予对方可以申请撤回,所以不能以赠予的性质,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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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写他签字,那效力更要打折扣了,上面说的没看明白么?
首先,要保证欠条意思表示真实,他手书的当然比你写他签字更加有效,对此,你最好找几个见证人在场,并签字作证,以免他日后说是被你胁迫所写,明白不?
其次,至于内容不能单纯的说是感情补偿,对于感情,因为是双方的,法律上也不存在补偿一说,只能写作他对于你在恋爱期间有关经济损失的补偿,只有这样如果以后他要反悔,法院才可能对你予以支持。

废话多说一点,你这种没有债权债务关系的欠条本身就是虚假的,不是基于借贷事实而出具的,按理法律是不予以保护的,而他向你出具欠条的性质,依你描述,只能算是对于你们分手而自愿作出的感情补偿,这种行为应当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予行为,是可以被撤回的,所以,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改变“欠条”本身的性质,也就是变感情欠条为经济欠条,虽然可能你们恋爱期间,你的经济投入并没有20万,但对于这一点,你无须证明,只要是基于这个事实并且欠条是其自愿书写的,那么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

其实,没必要整这么多废话的,主要是因为考虑到那个男的太坏了,你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风险,对于你所说的欠条,从形式上看,它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什么都不改,问题也不大,他要反悔的话,根据谁主张谁主证的原则,他应该出具相关的证明,而依你所言的情况,他也很难拿出,要记得的是,从此以后,你要坚持认定他就欠你20万,钱就是恋爱时候你累积付出的,决不能说是他自愿给你的。

再不明白我也没办法了。。。
第3个回答  2010-03-14
你们之间应属于赠与关系,而不属于民间借贷关系,该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是赠与合同与一般的借贷不同的是,赠与人有权在赠与之前撤销赠与。
第4个回答  2010-03-14
欠条是有效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
第5个回答  2010-03-14
嗯,如果是欠条的话没有写明具体要素,比如 “今借李某20万”,如果是承诺给予财产的话不应该写欠条两字和还清两字,其实变成一个无偿赠与合同了, 这个是可以取消的好像,比如张某财产遇到危机或破产,无力履行此合同,再一个这张欠条约束力不够,他以后要是一拖再拖呢?最好加上最晚截止日期,还有涉及到钱最好加上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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