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现交通事故没钱赔偿,会连带妻子共同承担吗?

丈夫载客闯红灯,乘客被撞伤入院没钱赔偿,妻子会有连带责任吗

       丈夫出现交通事故没钱赔偿,是不会连带妻子共同承担。夫妻一方交通事故承担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的行为应有丈夫自行承担后果,妻子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会部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去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作了明确界定: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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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一般是不会的,夫妻一方交通事故承担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共同生活债务和经营债务。共同生活债务是指为了维持夫妻双方或夫妻双方负有法定照顾义务人的包括衣食住行和教育、医疗等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经营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经营、投资或其余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
法律分析
此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交通事故没钱还,被强制执行,申请人会申请执行法院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牵连到配偶的。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判断标准有: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就交通事故的案件而言,显然夫妻一方是可能同意另一方的去实施侵权行为;那么判断交通事故赔偿之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只考虑导致交通事故的驾驶行为是否为夫妻双方带来了利益,即是否服务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所以,交通事故导致的赔偿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债务。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驾车是为了诸如夫妻双方共同出游等共同生活行为,或为了诸如个体经营的小店进货跑运输等经营行为。除此以外的,包括一方个人为了娱乐、工作、学习或社交的驾驶行为,或受雇于别人、帮助别人的驾驶行为所导致的交通事故赔偿债务,都属于一方个人的债务。在交通事故案件的执行中,若法院对肇事方名下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肇事方的配偶可提出执行异议,要求仅能执行财产中属于肇事方部分的份额。故此种情况一般认为是个人债务,存款中,法院不应执行属于夫妻另一方的部分。如果房产仅有唯一一套用于居住的,法院不会进行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2-03-27
丈夫出现交通事故没钱赔偿,不会连带妻子共同承担。
夫妻一方交通事故承担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的行为应有丈夫自行承担后果,妻子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会部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去承担民事责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限定,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而作的,以此代替夫妻财产制立法,用以调整平时的、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关系是不相宜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过宽,根据该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作出约定,否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基本上都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重视夫妻作为生活共同体的一面,但对尊重个人意愿、保护个人财产权方面显得不足,应当适当缩小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增加有关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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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1-01

具体情况不明不好讲,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连带责任,不过,共同财产中男方相应部分极有可能被执行,协商或诉讼解决了,必要时联系当地专业律师详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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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2-03-26
不会,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与配偶无关。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钱来赔偿,可以通过法院向法院申请强制拍卖当事人的其他资产。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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