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公司一个项目3个月才完成,怎么结转人工成本?是每月计入费用?还是等有收入时,用生产成本结转成本?

我们是设计服务类型的公司,有时候设计项目从开始到制作实体完成需要3个月的时间,实际公司也是在3个月完工后收到收入,那么每月产生的设计部人员工资是计入到管理费用?还是计入到“生产成本_基本生产成本”里?等第三个月确认收入时,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我的想法是,每月计提工资时:(例如1、2、3月重复一样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 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
划分设计部人员工资计入生产成本时:
借:生产成本_基本生产成本(人员工资) 50
贷:管理费用 50

等第三个月确认收入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生产成本_基本生产成本(人员工资)150

但是我不清楚我这样做是否正确,因为我们是服务业,但是“生产成本_基本生产成本”属于制造业,而且“生产成本”不能直接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里

不太清楚设计公司具体的会计科目,不过设计人员进入成本的工资应该是
借 待摊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
正常人员的工资才是
借 管理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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