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买一处二手房,但该二手房房产证户名当事人已死亡,卖该二手房的是户名当事人的女儿,如果要买该二手房,卖买双方都要走什么行政办事流程?请相关人士回答一下,谢谢!
我再补充一下,我是想买该二手房,不是该二手房房产证户名当事人的父母兄弟姐妹,是局外人,但该二手房房产证户名当事人的妻子还活着,如果在遗产继承公证中在父母兄弟姐妹作放弃遗产继承加上一句以价值多少转让该房产给买方这样是否可以直接过户给买方?
您好,就您提到的问题,大致步骤如下:
第一步:死者继承人作遗产公证或通过诉讼析产
由于房屋的出卖人,即产权人已经过世,因此首先需要确定该房屋在继承法项下的权利人,因此需要进行继承手续。继承可以通过公证方式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若通过公证方式,则委托公证机构,在所有继承人均在场的情况下,通过公证的方式确认该房产的继承人是谁,并获得公证书。(公证具体步骤公证处的人会告知,不赘述)。我们假设对方确认该房产继承给甲。
若通过诉讼方式,则死者的继承人前往法院,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方式,获得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我们同样假设判决或调解确认该房产继承给甲。
第二步:甲携带公证书(或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新的房地产权证书。
由于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书还是死者的名字,因此需要甲依据公证书(或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办理房屋的新产证。待办理完新产证后,即房屋的产权证书上是甲的名字,第二步完成。
第三步:您与甲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由于房屋继承工作已经完毕,房屋产权证书上为甲的名字,因此由您与甲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您支付房款,甲协助办理。此时就拿到了第二张新产证,上面是您的名字了。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由于该房屋是遗产继承获得,因此除了正常交易产生的契税等正常税收外,可能会涉及20%的个人所得税,就该部分税赋由何方承担,需要您在签订合同时与对方明确,避免产生纠纷。
就您追问的能否在公证书上加上一句以价值多少转让该房产给买方这样是否可以直接过户给买方的问题,我的意见如下:
在公证书上添加这一句本身没有问题,符合法律规定。
但由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规定,仍然需要完成上述第二步,第三步的工作。
希望对您有帮助,欢迎关注我的微博:“王凯_律师”,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