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艺考也可以报考浙江传媒学院的。
浙江传媒学院不仅有艺术类招生,还有普通文史,理工类招生。
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共建高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下沙和桐乡乌镇。学校总占地1305亩,总建筑面积56.6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电视艺术学院、华策电影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动画学院、管理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文化创意学院、文学院、新媒体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音乐学院13个二级学院,
大学外语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科学部)、大学体育教学部、公共艺术教育部4个教学部及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目前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3000余人;
建有“媒体传播优化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等10个省级以上研究机构。
录取原则:
1、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考生德智
体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所有报考考生必须达到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
检标准,具体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普
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规定执行。
5、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
取的规定办理。
(1)学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 100%—110%范围。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
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实
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浙江省和上海
市按照各自新高考改革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对考生
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 20 分,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加分
后的成绩,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录取时设一定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第
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级差为 3 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及服
从志愿视为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