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打街球的人靠什么赚钱?

如题所述

商业、广告表演,某些著名的街球手还可以代言产品和企业。
给你看则新闻,关于国人街球手的。
《黄金左手第一桶金从篮球开始 街球高手月收入5千》
    8岁那年,一颗篮球改变了许俊的人生观;13岁,一个街球广告让他从此决定与篮球相伴一生;如今,18岁的许俊已经是中国街球圈花式玩法的顶尖选手,而他“黄金左手”的称号也已是所有后继者试图超越的巅峰。

  打篮球 在老爸面前露一手

  每天固定一个小时的练球时间,即使在学业最繁忙的时候,这都是许俊日程表上不曾更改的一项内容。从八岁起第一次触摸到比脑袋还大的篮球,到现在的无人能敌,这些“一个小时”累计起的是许俊的自信,更是他对篮球的信念。他将这一切的功劳归结在父亲身上,“我爸爸是在航天制造局工作的,研究火箭制造。也许是观念比较开放,因此从小他对我的教育就和别的小朋友不同,只要我喜欢的,对我有利的,他都会支持我。”

  “我打球比较早,8岁时第一次在小区里和大朋友们玩了一次叫篮球的东西,然后就爱上了这项运动。但是由于我的个子始终不见长高,所以练的东西就必须和那些大个子不一样,必须要有速度和一定的命中率。于是,我爸爸就开始教我如何三步上篮和立定跳投……我一直照他的意思做,直到今天都是这样。”

  如果说父亲是许俊篮球的启蒙教练,那么2002年著名运动品牌耐克拍摄的一组街舞风雷的广告,则为许俊打开篮球世界的大门。“一个用铁丝网圈出来的球场,一颗球,一个旧篮筐,没有网,只有无止境的热情。老旧的皮球在地面跳跃,充斥着垃圾站和震耳欲聋的音乐。几个球员边舞蹈边拿着球做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我第一次发现,原来篮球可以这样打。”

  那以后,许俊开始密切关注起了美国的篮球文化,尤其是NBA和街球。“至今我的打球风格都带着浓重的街舞风雷的风格。因为那时带给我的震撼实在太大了,就特别想学然后在我老爸面前露一手。”国内没有专门的教学机构,许俊就上外国网站下载篮球玩手的视频,依样画葫芦地跟着高手学。“最初半年里,我每天几乎至少有四个小时会泡在练习上。半年后,我的球技就有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在学校的操场上,在小区的空地上,许俊练就的一身crossover的技术,运球、转身、晃动、过人……一次又一次的练习,磨坏了不知道多少双篮球鞋,双脚也不知道受了多少次伤。终于,他可以自如地把篮球交替在自己的身前、腿下、腰间、臂前,然后,以一个带着街舞步伐的脚步上篮,飞身大灌篮。

  因为个子不高,速度和球感却特别好,许俊被圈内戏称为中国的“答案”。而他自己最崇拜的偶像也是艾弗森,因为前者是从洛克公园走出来的街球高手,如今又是NBA联盟最耀眼的得分手。许俊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和偶像一样成功:“很多人都说我和艾弗森长得很像。现在,球技上我可不敢和他媲美,但至少我的辫子头可不比他来得逊色。”许俊指着一头酷似艾弗森的黑人头,这是他奶奶给他编的。

  最多时 一个月赚5000

  如今,许俊就读于一所私立学校。尽管高中二年级的课程并不轻松,但许俊依然能轻松地在学业和篮球间找到最好的平衡点。“学校的功课一般都不会留到家里。因为放学后还要练两个小时左右的篮球,晚上有空还要和一些黑人朋友聚聚,聊聊有关HIP-HOP的东西。”因为经常和外国人在一起,英语成了许俊最好的一门课程,至于最差的数学,考个八十分也不是问题。“学校的老师都很喜欢我,只要我遵守校规,一般不会因为我满头的小辫子来‘抓我小辫子’的。”

  没有课的日子里,许俊自然是在球场上度过的。只是随着街球越来越红火,早已小有名气的他也成了商家眼中的香饽饽,原本简陋的球场也瞬间变成了聚光灯下的炫目舞台。许俊说,两年前街球刚刚开始被国人熟悉的时候,自己一个月才会出去演出一次,出场费也在200元到300元不等。“那时候虽然大家都用不可思议的眼光看我们表演,但我们心里很清楚真正懂这门艺术的寥寥无几,表演起来也没什么共鸣的。但现在就不一样了,站在台下的都是狂热的篮球爱好者,每一个动作都能产生心灵感应。”

  与不断成长的篮球观众相对应的是不断扩大的篮球市场,现在,几乎每个星期许俊都会被邀请去参加一些商业表演活动。“我也不是每个都参加的,一般小型的、纯商业的,我就交给徒弟们去。只有真正体现篮球精神的,我才乐意去过过瘾。一般500元跳一首4分钟的歌,要加演一场就是一首歌的价钱。”

  兴趣还能赚钱,这是许俊和他的家人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他说自己最多的时候一个月曾经赚过5000元,“就是参加NBA中国赛嘉年华表演的那次,主办方给了我们每人3000元,再加上其他一些走秀活动,这算是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吧。”

  现在,许俊和他的街球朋友们被《灌篮》剧组慕名招去,出演小天王周杰伦的队友,对方开出的价码是两个月一万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11
表演!
第2个回答  2013-11-11
打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