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如题所述

国家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包括: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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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4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一 般 规 定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第二条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在各自和部门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一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第四条直属企业二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应参照直属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执行。第二章 直属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第五条 直属企业安全生产(或HSE)委员会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2.研究和决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3.定期召开安委会,听取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按第二十一条执行。第三章直属企业领导安全职责第七条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1.企业行政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自觉执行**生产法律法规,始终把握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断研究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新思路,采取新措施;逐级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企业的重大隐患做到心中有数,认真抓好治理;抓好生产装置、设施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的“三同时”。3.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确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4.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5.负责副职和二级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和考核。6.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7.接受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有关规定要求的证书;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8.执行国家财政部和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油田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第八条党委书记安全职责1.对本企业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2.自觉执行**生产法律法规,始终把握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断研究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新思路,采取新措施;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抓好生产装置、技术改造设施和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的“三同时”工作。3.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部职工的安全意识。4.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5.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6.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并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7.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应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8.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第九条分管安全生产副职安全职责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4.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上报集团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和主管事业部门报告。5.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并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 6.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 7.负责组织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9.负责返回安保基金的使用管理。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11.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条党委副书记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技术管理干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组织、宣传、公安、纪委、团委等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3.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模范事迹和事故通报。4.发挥各级纪监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组织纪委监察部门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人的处理。5.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并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6.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一条分管设备副职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动(或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机动(或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动(或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机动(或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4.负责组织机动(或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集团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和机动(或设备)主管部门报告。5.负责组织机动(或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的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7.定期召开机动(或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或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8.组织机动(或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9.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并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二条 分管经营副职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组织或参加供应、销售系统上报集团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5.组织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供应、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6.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供应销售系统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8.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工作联系(承包)制度,并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9.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当年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三条分管人事教育副职安全职责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4.负责组织本单位劳动纪律、工作纪律、临时用工等制度的制订、修订和监督检查。5.负责组织落实职工的技术业务培训、技术练兵;组织落实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6.负责责任事故中相关责任者的处分(处理)。7.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并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四条分管工程(基建)副职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工程(基建)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措施,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安全合同附件。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5.组织或参加工程(基建)系统上报集团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6.组织工程(基建)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工程(基建)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7.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并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五条 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起保证、监督作用。2.负责纪委等部门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3.发挥各级纪检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组织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4.配合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纪检党员时,应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5.负责组织纪委监察部门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6.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并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六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3.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制订。4.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行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6.负责落实本企业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7.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并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8.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第十七条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装置(联锁)的管理,组织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负责其投用、停用的审批。3.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4.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5.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6.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规划方案,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7.参加上报集团公司事故的调查,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8.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并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10.副总工程师根据业务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职责。工艺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负责工艺技术范围的安全工作,督促调度、技术等生产技术职能部门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2.组织审查分管范围内有关生产工艺方面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3.参加重大生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重复事故。4.负责审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组织安技措施和隐患治理的设计工作,按“三同时”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设备(动力)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负责机动(或设备)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机动(或设备)、技术职能部门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2.组织审查公司范围内有关设备、电气、仪表等方面的安全检修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负责审查有关设备安装、改造方案及设备检修计划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3.参加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重复事故。4.贯彻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负责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检修工作,并对其安全可靠运行负责。第十八条总会计师安全职责 1.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的落实。2.执行财政部和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资金的使用。3.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应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4. 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5.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并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第十九条总地质师安全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在地质技术上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审查分管范围内有关地质方面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3.加强安全技术管理,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4.在组织新上产能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按“三同时”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使之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5.参加重大井喷失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6.认真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联系(承包)职责,并每季参加一次基层安全活动。第四章直属企业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第二十条办公室安全职责1.协助企业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2.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登记和进厂安全教育。4.负责所管辖单位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第二十一条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基层安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组织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8.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重点安全监督。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集团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到集团公司进行事故汇报。10.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12.负责安全工作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15、负责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管理,提出安保基金的使用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参加建设项目施工中发生
第2个回答  2013-11-14
具体参考我国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百度搜索一下具体内容。

一般可以参考如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3个回答  2023-01-12

国家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法的作用及范围: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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