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和方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描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向,即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鲜明的标志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为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具备两点基本属性,即原则性和现代性。
扩展资料: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走过了一条艰难探索、创新发展的不平凡道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就依法治国作出重要论述。随着一次次的阐述,新一届领导集体依法治国的理念愈发明确,路径也愈发清晰。
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不竭动力;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基石;是人民权利的根本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