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小孩子离婚怎么分,男方两个都想要,可以吗

如题所述

大家好!我们中国人都是很懂得为下一代着想,很多夫妻不想离婚的主要原因就是不想伤害孩子,今天我们就来说说,离婚是如何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的。
众所周知,父母离婚,伤害最大的却是未成年的孩子,事实上,造成孩子心理伤害的并非父母离婚这件事,而是离婚后的父母作为成年人并没有正确地处理好孩子的心理。由于国内没有普及婚姻情感咨询,导致很多夫妻是怀着对对方的怨恨下离婚的,但孩子毕竟是夫妻间的爱情结晶,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孩子都携带了夫妻间的一半,因此,一旦夫妻两人在离婚后没有处理好各自关系上的问题,那么孩子的心理就会出现分裂,也就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
在十多年来的咨询当中,我也曾接触过很多离异家庭中成长的孩子,他们的人际交往普遍存在问题,要不是变得内向、害羞、回避、胆怯的模式,或者也会相反,变得脾气暴躁、攻击行为明显的模式。
这是由于离婚之后,很多父母并没有很好地去面对这件事,依旧使用否定、逃避、攻击的方式对待对方,这样的情绪与态度原本就是成年人自己的心理问题,他们并没有处理好这些导致他们婚姻破裂的心理问题,然后,就让孩子成为他们心理问题的牺牲品。
就算父母亲的心理问题没有影响到孩子,但孩子从小成长在缺少父爱或者母爱的家庭环境,内心也会缺乏安全感,那么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他们就会被安全感所吸引,生活中只要能够给他们有安全感的人或者事都会对他们产生重要的影响。
比如,对于男生来说,有一群讲道义的兄弟会给他安全感,那么他们就会去混社会;对于女生来说,男朋友会给她们安全感,那么她们就会早恋。结果在成长的过程中,孩子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酗酒、沉迷网络、离家出走、无心向学等等,这些都是我曾遇过的咨询个案。
就算孩子长大了,原生家庭的生活经历还会对他们的亲密关系带来严重的影响,当他们习惯了原生家庭的互动模式,那么他们在自己的新关系中就很有可能重复过去的模式,甚至连他们自己也觉察不到。
比如为什么有人总是过得不幸福,这是因为他的原生家庭过得不幸福,一个不幸福的母亲或者父亲潜移默化地暗示自己的孩子不能活得比他们更开心和幸福,作为孩子就算不情愿,但是也无法抗拒。
因此,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单亲家庭成长的女人在谈恋爱的时候总是会遇到渣男,这就是单亲母亲从小灌输“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的心理暗示,导致女人对男人产生消极、否定的固有看法。还有一些在家暴环境成长的男人,就算他们非常反感暴力,最后却也成为了施暴者,这是由于在他们的脑海里,怀疑、被抛弃,然后诉诸暴力就是他们最熟悉的模式,自己好像无法摆脱命运的嘲弄,这就是精神分析里的强迫性重复,指当事人在无意识之下,引诱他人用当事人熟悉的方式去对待自己,最终踏上原生家庭的循环之路,这类模式通过代际传递,传给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形成了整个家族的命运。
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我们缘盾情感向来是以维护家庭、婚姻、情感关系不变为前提,利用专业的情感咨询帮助每一位求助者,解开他们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我们也希望所有在婚姻、情感上遭遇挫折的人能够寻求缘盾情感专家协助,避免让求助人自己的心理问题最终演变成整个家族的悲剧般命运。
更多关于情感修复问题,婚姻挽回真实案例分析以及面对小三该如何处理的两性问题等,可以咨询缘盾情感的情感专家,为你做一下婚姻诊断,咨询都是免费的,对解决婚姻问题有着很大作用,行动起来,不要坐以待毙了,为自己的幸福努力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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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8

可以的。

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扩展资料:

离婚的相关要求规定: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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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9

  关于子女抚养权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子女抚养权时,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具体参照如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该条是原则性的规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随母亲生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两周岁至十周岁的小孩,结合以下情况予以考虑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小孩,尊重小孩的意见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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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3-20

两个孩子的话,其实在离婚的过程当中,主要还是看女方有没有想要争取,男方两个都想要当然也是可以,还是看你个人。

我们在这种离婚的过程当中,小孩子如果还很小,一般判给母亲的几率是比较大的,因为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诉说男方没有办法照顾小孩子的能力,而且你自己要有经济收入和来源,两个小孩的话,如果按正常的分配,可能一人一个是最好的。

第4个回答  2021-03-20
看到你这个问题,我就感觉到你像是在分战利品或者是在分财产。根本不像抚养孩子的样子。
父母离婚后孩子如果大了有了自己的选择能力的话,那么一切都看孩子的选择,孩子选择谁谁就领养孩子。
如果孩子尚小。没有选择父母赡养的能力那么最好是有经济能力的这一方来负责抚养孩子,因为孩子是无辜的,什么样的人离婚必须得保证抚养好孩子的基础上。你们没有能够把婚姻经营好,但是一定要把孩子抚养好。
你这里介绍的是男方想要两个孩子都要,那么就看他的经济能力,还要看他对孩子的态度是不是友好,如果有能力对孩子很好的话,那么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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