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4-09
你好:
你提出的问题有点看不懂;上面说的是“先通知要开庭了”后面说的是“现复议阶段”这是一个完全矛盾的问题。你说开庭是指法院受理后的“开庭”,开庭后不可能有“复议”的。
我想你说的开庭是否公安机关通知的听证会?如果你提出了对此案件的不服提出过复议的话,现在可能是行政复议阶段。如果你对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裁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提出《申请行政复议》,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核》。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的行政复核决定书不服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这是提出行政诉讼的程序。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复核的程序,法院是不会受理你的行政诉讼的。
看来你的老公现在还没有构成罪,只是因某种违法行为被处罚。因此你有机会提出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机会。你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复核、行政诉讼的机会要求赔偿已发生的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这是你的被害人的权利。
你想撤销已提出的行政复议的理由是什么?是对方要给你赔偿?如果是这样,你可撤销行政复议。如果不是这样,你就不要撤销行政复议。要等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是否给赔偿是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
第2个回答 2010-04-10
除医药费,如果还有其它损失起诉时是可以一起提的,比如误工费上医院的交通费什么的。
如果不是伤得很重,精神损失一般不会支持的,就没必要提了。
至于对派出所作出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你案子的金额不大,请律师划不来,开庭时把事实说清楚就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4-09
如果你自己本身对法律的程序什么的不了解的话
建议是去找律师或者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下
开庭的话要准备一些诉讼材料还要看你是被告还是原告要准备的不一样
还有我认为你可以针对派出所对你先生进行的拘留进行行政诉讼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你可以去法援或者律所咨询下
第4个回答 2010-04-09
如果与对方和解,对方协议上说给赔偿,那么就可撤诉。
撤诉后,不能对公安再次提起行政复议,但存在行政诉讼的可能,另:民事诉讼当然可以,不过在行政纠纷解决前,民事诉讼时显对你方不利。
如果对于行政不法的索赔,由行政机关(公安局)管;如果是对于对方的民事索赔,由法院管辖,公安局也可以调解。